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饭店商标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饭店商标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饭店商标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饭店商标侵权的规定有一旦被认定成为商标侵权的话,那么就需要有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一个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这样的一种处罚,还有就必须要进行一个行政的罚款,除此之外还有可能会构成相应的假冒注册商标刑事犯罪。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3、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二、商标侵权的处理途径
  
  1、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
  
  2、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1)要求处理的当事人不同。
  
  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商标侵权行为,既可以是被侵权人,也可以是被侵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而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侵权人。法院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诉。
  
  (2)对被告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只要求提供侵权事实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确;而人民法院要求被侵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受理。
  
  (3)受理原则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出发,即使无人控告、检举,也要“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则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被侵权人起诉,人民法院不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在当代社会商标侵权是无处不在,因为毕竟商标它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很多的小企业想要利用他人的这样的一种商标搭便车,从而快速的走上一个发展的道路之上,但实际上这已经对他人的权利造成了一定的侵犯,需要由此而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地老板不发工资如何讨薪
      工地老板不发工资如何讨薪(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


·检察院刑事抗诉业务流程是什么
      检察院刑事抗诉业务流程是什么?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


·诉讼离婚后耍赖不支付钱怎么办
      诉讼离婚后耍赖不支付钱怎么办如果离婚后耍赖不支付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


·一、婚前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


·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什么
      一、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什么?(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一、自己骑电瓶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骑电瓶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


·区别行政处分和行政拘留是什么意思?
      我们都知道,如果犯了错误就需要接受惩罚,但是惩罚的严厉程度是不同的,我们经常会听到一种说法叫做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可能还有一种叫做行政拘留。......


·买房的房产税怎么交,购房要交多少房产税
      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住房的公平、降低房价。关于买房时要交多少房产税的问题,也即是买房房产税应该怎么交的问题遭到了社会的广泛热议。接......


·检察院一次退侦两个月正常吗?
      一、检察院一次退侦两个月正常吗?退回补充侦查两个月是不行的,最多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剩余破产财产需要按照先偿还债权人债务→股东分割财产的分配顺序,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