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的预备行为构成犯罪吗

犯罪的预备行为构成犯罪吗
  
  一、犯罪的预备行为构成犯罪吗?
  
  犯罪预备不构成犯罪,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哪些是犯罪预备行为,刑法没有更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
  
  1、准备工具。如为了抢劫,大量购买管制刀具。
  
  2、练习犯罪的手段。如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
  
  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如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
  
  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如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
  
  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如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直接构成犯罪,需要受到刑罚的严厉处罚。
  
  尽管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预备阶段,没有实际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上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至于怎样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就应该根据实际案情而定了,有需要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争取宽大处理。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
  
  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们说构成犯罪的话,应该是犯罪嫌疑人的整个所作所为符合某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如果构成犯罪,在构成犯罪类的情况下是一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档案上也会留下犯罪的记录,但是,犯罪预备并没有这么严重,毕竟预备阶段还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如果一方还是坚持不离,法院判离得可能性能占80%。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款......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放弃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


·合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合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要想免责的话,就要有法定的免责事由才行,否则的话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主要是什么?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主要是发生的时间段不同,法律效力不同。(1)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


·作弊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作弊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作弊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2、导致......


·死不认罪又没证据怎么办?
      对于公诉案件,或者是民事类案件,无论是什么案件,都是要讲究证据的,没有证据再法庭上进行审判辩论就是一个笑话。那么关于死不认罪又没证据怎么办?对......


·作品著作权申请流程和需准备的材料
      作品著作权申请流程和需准备的材料一、作品著作权申请流程①申请者递交材料②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③申请者交付登记......


·婚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
      婚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产权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主要有5种做法: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第二、写父母的名字;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第......


·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直接上法院进行诉讼,然后要求强制执行。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中欠钱没有借条的话,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真实的......


·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


·审查批捕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一、审查批捕律师的作用是什么?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