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年持刀伤人刑法如何判刑?

持刀伤人刑法如何判刑?2019年持刀伤人刑法的判刑规定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持刀伤人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持刀故意伤人怎么赔偿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1、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当代社会人们的身体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他是无缘无故的持刀砍人的话,自然是对于他人生命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国家对于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制,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如果说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的话,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持刀抢劫从犯怎么判罚?
      持刀抢劫从犯怎么判罚?一、持刀抢劫从犯怎么判罚?持刀抢劫也属于一般的抢劫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


·无照驾驶是什么处罚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了明确的规定,没有驾照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应......


·离婚后儿童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后儿童抚养权如何争取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包括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双方父母基本......


·法律规定拘役最高刑期是多久?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强度比较轻的一种刑罚,通常是对那种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作出,当然前提还是要其触犯的罪有拘役的规定。要是《刑法》中明确规定该罪......


·车祸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车祸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


·寒假工签了劳动合同不做了可以直接走吗?
      寒假工签了劳动合同不做了可以直接走吗自动离职要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若你实在要离职,建议你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为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1、非婚生子拥有与婚生子一样的权利哺乳期内的子女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


·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有什么区别?
      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有什么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


·劳务分包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是哪里?
      劳务分包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是哪里?如果发生劳务分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应该是被告住所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非法集资返还比例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像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涉及领域较为广泛,受害者人数众多,涉案金额也非常大,因此,公安机关在破获非法集资缴纳非法所得以后,不可能将所获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