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

被假释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不论新罪的性质和罪过形式如何,也不论应判处何种刑罚,都应当撤销假释,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实行数罪并罚,执行前罪没执行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相加的刑罚。
    如果所犯的新罪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的,只要没有超过追溯时效期限,也应撤销假释,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并按规定数罪并罚,决定应执行的刑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是怎样的?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是没有挪用公款的实际结果的产生,挪用公款罪既、未遂的判定标准,在理论和实务界素有争议。一种观......


·移送审查起诉后下一步做什么?
      移送审查起诉后下一步做什么?移送审查起诉后下一步将会进行一个正式的审查起诉,移送审查起诉下一步是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


·我们平常在公司工作的时候
      我们平常在公司工作的时候,有些时候会发生特殊情况,在没有改变劳动合同的状态下,被安排到另一个工作单位上去,这种情况下就叫做借调,那么这时候需......


·一、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小时工,即......


·侵占罪有什么法律特征?
      侵占罪有什么法律特征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


·小产权房怎样区分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


·被起诉后名下的车能过户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冻结车辆,则车辆不能交易过户;如果未通知,则可以。《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


·一、辞职之后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辞职之后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之后,马上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


·教唆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教唆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所谓教......


·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一,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合同到期,双方合同关系终止,你可以直接不去上班。但是一般来说,应当先完成工作的交......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是怎么算的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是怎么算的(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及开始计算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