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

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小客车超载就是没有按照核定准载的人数运载,这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你知道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货车超载处罚标准
  
  1、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2、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的内容,但愿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而要是货车超载的话,那么也是会受到处罚的,只不过此时的处罚与对客车的处罚是不同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海口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监狱关押分类是怎么样的?
      监狱关押分类是怎么样的?一、监狱关押分类是怎么样的?监狱的关押按照戒备等级进行分类,是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基本的管理制度。......


·年休假国家规定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年假规定及计算方法《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施行的还又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国务院以第514号令发......


·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怎么安排辩护意义何在?
      一、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怎么安排辩护意义何在?1、在法院未判决前,刑事案被告人都应该是“犯罪嫌疑人”。死刑犯是一类特别的罪犯。死刑,也叫生命刑、极......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范本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范本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公室:我单位施工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已于____年___......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内容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内容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打死人赔钱私了可以吗?
      打死人赔钱私了可以吗?一、打死人赔钱私了可以吗?不可以的,打死人不仅需要赔钱,还需要判刑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护人应当按照哪些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应当按照哪些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车公安机关可扣留吗?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车公安机关可扣留吗可以扣留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都有哪些1、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


·离婚后有同居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离婚后有同居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


·三无人员还不上信用卡怎么办?
      三无人员还不上信用卡怎么办?还不上信用卡,可以要求其缴纳滞纳金,一般是本金的百分之三,每天都要缴纳,之后就是利息。如果一次性还清全部信用卡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