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有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怎么处理?

一、有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怎么处理?
  
  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继承法》第27条第一项的规定“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所涉及的相应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手续。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二、病危立下遗嘱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遗嘱内容合法有效必须符合以下方面的法律规定: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形式合法。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4)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新实施的《老年法》第22条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该条明确规定了老年配偶可以继承到夫或妻一方遗产,不再以“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为限制性条件,有利于健在一方的生活保障,避免了再婚老人“净身出户”的危险。
  
  三、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要书面形式吗?
  
  一般在继承人较多的情况之下,而遗产由其中一人或几人取得,而其它继承人不要该遗产时,就要有明确的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通常以书面的声明为表现形式。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在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有效遗嘱的前提下,遗嘱人死后所留下的遗产或者是其他事务才能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是遗嘱人的遗嘱无效的,例如遗嘱人所立的代书遗嘱中没有代书人的签名等的,此时遗嘱的效力就无法确定,只能按照方剂继承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多方合同诉讼如何起诉?
      多方合同诉讼如何起诉?1、买卖双方有多份买卖合同,合并起诉后,数额达到中院管辖,能否合并起诉,要看是否满足合并起诉的条件。2、合并起诉,也叫诉的......


·法院判处的罚金在什么地方交
      法院判处的罚金在什么地方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


·离婚财产纠纷有什么调解技巧和方法
      夫妻双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在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出现矛盾的夫妻不再少数。而对于离婚财产纠纷案件,调解一直是比较重要,也是较为可行......


·公司欠债已被执行能追加股东吗
      公司欠债已被执行能追加股东吗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股东存在注册资金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形,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诉讼案件主犯没抓到会退侦吗?
      一、诉讼案件主犯没抓到会退侦吗?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和证据资料后,检察院应当对证据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查,认为......


·取保候审的人还需要开庭审理吗
      取保候审的人还需要开庭审理吗取保候审不一定要开庭。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


·集体企业改制需要什么材料?
      集体企业改制需要什么材料?我国现阶段市场上常见的企业有五种形式,每种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之下是可以互相转换的,转换的过程也即改制。每种......


·非法集资开庭要多久?会怎么处罚?
      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对于我国来说是很严重的扰乱了经济发展,国家也是严重的禁止这种行为发生,但还是有人利用各种手段去骗取别人的钱财,那么非法集资......


·工伤鉴定时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有时会因为种种原因发生意外,导致劳动者受到伤害,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且......


·离婚时抚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
      夫妻双方如果确因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应在离婚时对财产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处理。我们知道,法院在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时遵循的是对孩子的成长有......


·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关于劳动者劳动的规定越来越人性化,对于员工的身体健康保障也越来越重视,除了夏季的高温补贴外也有很多关于工伤的规定。一般劳动者尤其是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