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有结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认定?

没有结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认定?(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四)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二、如何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离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才能更好的争取子女抚养权:(一)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二)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三)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四)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五)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我国法律上对未婚生子的认定权利是与正常生育的子女是一样的,具体情况下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抚养权的归属认定上,应当坚持按照利于子女成长来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许多拆除建筑的工程都会进行招标,由中标的企业承包施工。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会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一份书面上的协议,......


·审查起诉阶段犯人如何称呼的?
      审查起诉阶段犯人如何称呼的?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会被称为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


·肇事逃逸全责还是无证全责?
      肇事逃逸全责还是无证全责?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逃逸会被认定为是全责,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一部分肇......


·公司可以单方面对员工调岗吗?
      公司可以单方面对员工调岗吗?哪些情况??为适应公司的需求,许多公司在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又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员工岗位。不过,按照劳动法律规定......


·企业贷款金额能超过注册资本吗
      企业贷款金额能超过注册资本吗一、企业贷款金额能超过注册资本吗银行借款大于注册资本金不可以,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投资到收回成本和取得效......


·注册资本过账注销退回资本是否可以?
      注册资本过账注销退回资本是否可以?注册资本过账注销退回资本是可以的,注册公司时,在办理营业执照开户验资的时候,让银行验证一下账户上的钱的数额,......


·合同中约定最低充值金额的条款是否有效
      经营者单方设定的最低充值金额条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无故占用了消费者的资金,还会额外增加消费者申请退款时的负担,因此,该最低充值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呢?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呢?在商业秘密罪具体有哪些法律上的特征呢?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含义是指采用非法的手段来利用,未经他人允许利用他人的商业秘......


·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般来说,一方出轨对孩子抚养权影响不是很大。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


·劳动者究竟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
      作为劳动者,一般都会十分关心加班费的问题,都不希望自己付出了劳动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究竟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呢?此外,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