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形包括什么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形包括什么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二、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一般由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后做出是否批准证人出庭的决定。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损害国家利益、涉及身份关系和程序性等事项需要调查的,也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三、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负担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负担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当事人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主要包括: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四、民事诉讼中做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做伪证的,除对作伪证的证人证言不予采纳之外,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以何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却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刑法》规定有伪证罪,但该罪适用于在刑事诉讼中做伪证的行为,而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所以,民事诉讼中做伪证的,并没有规定明确的罪名,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衔接还有待完善。一般来说,只有那种无法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除此之外即使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其实也是可以出庭作证,只不过鉴于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可能效力上面并不是那么的强,还需要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从而形成了一个证据链之后,那么最终得到法院采信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构成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如何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合同诈骗50万可以和解吗
      不可以和解。刑事案件是不可以和解的,即使和解了的话,那么对方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方面会比较轻微一些,而且刑事和解制度并不是所有的案......


·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承担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承担方式是什么事实上,项目工程的投入和产出以及所带来的利益都应该是成正比的,而不论发展到什么样的时代,工程质量都是建筑......


·果园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果园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的一方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从而需要承担的经济或者行为上的责任。合同订立双方在制订合同的时候......


·根据法律规定要批捕才能取保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要批捕才能取保吗?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要批捕才能取保,不批捕的情况下也可以取保候审的,这只是一个程序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


·买房子首付贷款可以吗?
      买房子首付贷款可以吗?严格意义上来说,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首付就是买房子时第一期付款。买房子时不能全部贷款。要先付一部分,余下的从银行......


·供应商偷税漏税违约责任的后果是什么
      一、供应商偷税漏税违约责任的后果是什么一般纳税人偷税漏税责任人的法律后果就是会被追究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实一般纳税人就是指营业额......


·股东名字变备案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一、股东名字变备案需要什么手续流程1、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


·判断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判断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


·在什么情形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在什么情形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


·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补助的要求是什么?
      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补助的要求是什么?1、首先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也就是申请人在国内必须有真是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如果没有具体的住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