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高院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适用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适用年龄是怎么规定的?从中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三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中国刑法之所以规定这样的犯罪年龄段,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发生危害行为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着重于教育、改造、挽救,即使对极度少数非处罚不可的进行处罚,其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因此,中国目前规定的犯罪年龄不仅是科学的,而且也是合理的。二、哪些人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但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的人,也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此有以下规则:1、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经法定程序承认的,不负刑事责任;2、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彻底损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才能的精力病人违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4、又聋又哑的人或许瞎子违法,能够从轻、减轻或许革除处分;5、醉酒的人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三、精力病人刑事责任才能1、彻底无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则:“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许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经法定程序判定断定的,不负刑事责任,可是应当责令他的家族或许监护人严加看守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分,由强制医疗。”由此能够看出:第一,精力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许控制自己行为的才能;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许控制才能,既不能依据行为人的供述来断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片面判断来断定,而是有必要通过法定的判定程序予以承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不负刑事责任的精力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族或许监护人严加看守和医疗,必要时也能够由强制医疗。2、彻底有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则:“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具有辨认或许控制自己行为力,因而,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刑事责任。3、约束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则:“尚未彻底损失或许控制自己行为的精力病人违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是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约束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力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力病人。与彻底无刑事责任才能精力病人比较,这种人并未彻底损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才能,因而,不能象彻底无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那样,彻底不负刑事责任。可是这种人作为精力病人,其刑事责任才能究竟又有所削弱,因而,我国刑法规则对这种人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公民在犯了法之后都是要看这个犯罪者是否属于成年人,是否该负这个案件的全部责任,而我国也是专门的有规定,就是为了让违了法的人可以得到应有的处罚,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泄露个人信息判几年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到一些投资理财、装修,保险等各种推销的电话,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困扰。但是我们并没有为对方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很明显这是......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一般而言,我们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所运用的方式是书面签订的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下在书面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还会......


·国家赔偿第三人怎么规定的
      有一句话在我国流传至今,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对当今社会来说已经不适用了,但是这句话所体现的执法精神却被很好的继承了下来。如在国家机......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如何处理?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


·离婚协议债务约定对抗债权人么
      离婚协议债务约定对抗债权人么一、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


·三人合伙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写?
      一、三人合伙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写?《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


·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一、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草案)
      (方案三: 适用于合资举办工程承包和咨询服务等公司)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


·公司法中章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章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公司在成立之初要订立公司章程,而公司法对于公司章程要怎么草拟也做了一定的规定,在我国的公司类......


·合同成立要件数量单价需要说明吗?
      合同成立要件数量单价需要说明吗?合同成立要件是包括数量单位的,根据《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主要构成要件有:1、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