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主动离职要提前多久说?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主动离职要提前多久说?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二、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自行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自行辞职,属于自己的原因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补偿费用,原则上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解除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在企业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在无固定期限合同里面,没有规定好明确的合同期限,作为劳动者,认为有更好发展机会的话可以主动提出离职。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应当是提前一个月。对于主动离职的,单位也不会支付经济补偿,就是结清工资报酬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时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通常房贷也是由自己来偿还的。那么对于这样买房子首付父......


·夫妻都有企业配偶承担债务吗
      夫妻都有企业配偶承担债务吗一、夫妻都有企业配偶承担债务吗?如果是共同债务配偶就需要承担,夫妻债务共同偿还的法律依据主要有:第四十一条离......


·法律规定犯罪主体是什么
      犯罪主体是什么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


·离婚房屋怎么办理过户?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


·如何解除男女同居关系
      男女之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往往会形成同居关系,而这样的关系,在我国是不受保护的,也是不稳定的一种关系,解除的情况也比......


·居间合同违约20%有法律依据吗?
      居间合同违约20%有法律依据吗?一、居间合同是什么?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


·需要申请法律援助要怎么写 面临诉讼的时候往往需要律师,如果
      需要申请法律援助要怎么写面临诉讼的时候往往需要律师,如果无力负担申请法律援助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在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同......


·对于抚养权没登记离婚小孩可以法院判吗?
      对于抚养权没登记离婚小孩可以法院判吗?不可以,抚养权判决建立在夫妻离婚的基础上。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财产条款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财产条款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财产条款1、第九十二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家庭主妇是如何分配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是很多人所关注的,因为在离婚之后最容易出现纠纷的就是财产的分配问......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法院执行解释》第三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