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降工资吗?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降工资吗?没签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劳动报酬,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收入总额25%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如向劳动局等部门投诉,劳动主管部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责令用人依法给予应付工资收入50%至100%的赔偿。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6、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7、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进行补偿,不签合同那么就很难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的人员。但是如果员工被迫的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父母没有立遗嘱怎么办?
      父母没有立遗嘱怎么办?父母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


·一、如果离婚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反悔?
      一、如果离婚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反悔?一般民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成立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为离婚而签订的协议,以离婚......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仲裁吗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仲裁吗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交通事故赔偿是不可以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对于交通事故等纠纷并没有对应的法律依据。仲裁......


·保险代位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保险代位权的条件是怎样的一、什么是保险代位权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位权指的是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并赔偿被保险人......


·巩义市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巩义市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巩义市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人民政府和行政机构应主动将信息面向公众公开,保......


·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生效吗
      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生效吗?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


·公安局的二次退侦多久完成侦查?
      一、公安局的二次退侦多久完成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


·破产清算征地补偿费
      破产清算征地补偿费一、破产清算费用包括哪些(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


·醉驾和酒驾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机动车驾驶者在饮酒之后还开车上路的话,这样的行为一般是认定构成酒驾的,但要是驾驶者体内的酒精含量过高,则就有可能构成醉驾。关于醉驾和酒驾,虽......


·刑法犯罪既遂法条中所存在的形态类型有哪些?
      刑法犯罪既遂法条中所存在的形态类型有哪些?犯罪既遂形态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1、结果犯。在结果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会发生意见分歧。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放火罪的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