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拐卖儿童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拐卖儿童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行为犯,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拐卖儿童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而且极易引起被害人家庭离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其社会危害性极大。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即使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实施完毕,仍应视为既遂。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此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但实践中有的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是为了与被害人形成家庭关系,并不是为出卖,而收买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为人又将收买的儿童卖给他人,应以拐骗儿童罪处罚。实践中,拐卖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出于报复他人动机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果仅强调以营利为目的,就会漏掉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此类行为。行为人拐卖儿童的,必须要将儿童带离父母或者是其监护人的监控之下才触犯本罪,如果行为人诱拐儿童不是以出卖为目的的,是为了自己抚养或者是其他目的的,就不构成拐卖儿童罪,只构成拐骗儿童罪,一般是可以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协议书效力如何,离婚协议有什么效力
      想要了解离婚协议书效力如何的问题,那么首先就要保证离婚协议书成立并生效,一般来讲离婚协议书在当事人签字的当时并不能立即生效,而是在民政部门办......


·国家婚姻财产分配的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婚姻财产分配的范围包括哪些国家婚姻财产分配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点:(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


·离婚夫妻该如何写离婚协议
      夫妻要是选择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必然要写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将双方约定好的离婚事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之后就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了......


·公司拆迁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拆迁员工有补偿吗?公司拆迁员工补偿是有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


·有工伤认定书找谁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需交哪些材料
      一般在经过工伤认定,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人身伤害事故属于工伤事故的,那之后才会按照工伤事故的规定来进行处理,之后受伤劳动者才能申请获得......


·直接言词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直接言词证据规则是怎样的直接言辞证据规则到底是什么(一)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


·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


·侵权和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财产是我们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比如说房屋这种财产就是比较昂贵的。但是我们的财产,有时候经常会遭受他人的侵害,如果财产受损......


·机械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机械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对于一些制造设备公司来说,涉及到购销合同都时候是很多的,因为对于设备生产制造公司来说,生产出来都机械设备都是需......


·洗钱多少金额会定罪?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洗钱行为就构成洗钱罪,没有金额起点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认定具体如下:1、洗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2、多次......


·对非法集资取缔办法有哪些?
      非法集资对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带来不利,它是一种违法的集资手段,通常情况下这类行为都带有欺骗的色彩,对不明就里的群众来说危害极大,下面是由的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