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每年各省市出现的交通事故都非常之多,但是各个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需要注意的都有哪些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供您参考。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辽宁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20元/天(辽宁省各地有差异)。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务业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根据鉴定费发票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一般是由法院酌定,即使有正规发票,也难以证明是由此次事故实际发生的)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 上一年度辽宁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5000,30000—50000
  
  综上所述,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受害人误工时间的有多久,都需要来进行赔偿相关的误工费。而且不管是误工费还是护理费以及丧葬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在提供出正规的发票之后,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一、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按照《劳动法》第40、44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按不少于工资300%的标准发放加班......


·简易程序案件能中止审理吗?
      简易程序案件能中止审理吗?一、简易程序案件能中止审理吗?简易程序是不能中止审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简易程序案件是......


·交通肇事罪一般拘役多长时间?
      交通肇事罪一般拘役多长时间?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银行借款可以成为注册资本吗?
      银行借款可以成为注册资本吗?可以成为注册资本,大部分情况下,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那么,注册资本为股东的责任,与公司的规模没有关......


·一、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样的
      一、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样的从违章程度的不同来看,违章建筑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也就是在自己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


·很轻微的剐蹭逃逸交警会受理吗?
      很轻微的剐蹭逃逸交警会受理吗会受理发生事故后,即便是轻微剐蹭,只要是事故后逃逸的,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应处......


·离婚男方要买房子怎么分?
      在离婚案件中,引发男女双方争议的往往是共同财产的分割,特别是房产的分割,最容易产生纠纷。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内购买的房子,应该算夫妻......


·工地高空坠物预防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
      工地高空坠物预防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工地高空坠物预防协议书需要注意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


·交通伤残陪护费证据怎样向法院提供?
      交通伤残陪护费证据怎样向法院提供?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受害人主张的护理费要想得到支持,必须向法院提交医疗机构出......


·五险一金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我们的生病,退休,失业等
      五险一金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我们的生病,退休,失业等等多个方面,因此缴存五险一金非常有必要性,很多人都知道公司会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一、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2、争议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