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非全日制用工公休日有相关规定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公休日有相关规定吗?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下列三种: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关系只在合同有效期内存续,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德特点是,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合同终止日期,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下,劳动关系才可终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当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完成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无论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在公休日进行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是要对员工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一般来说是属于兼职的状态,所以如果需要进行加工资的话,要跟用人单位进行提出加班工资的相关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需要喝酒证人笔录有什么用醉驾证人询问笔录是能
      醉驾需要喝酒证人笔录有什么用醉驾证人询问笔录是能够帮助我国司法部门查明案情的,对于犯罪嫌疑人自己口头交代的内容是否真实,通过所以公安部门可能......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按照规定,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构成,具体补偿金额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河北省每年都会根据最新的物......


·什么是劳动关系存续期
      各位知道什么是劳动关系存续期吗?我们的理解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到劳动关系终止之前,都叫做劳动关系存续期。那么这样的理解是否符合......


·送达回证是什么
      送达回证是什么一、送达回证的含义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已经送达法律文书的书面凭证。它既是送达行为证明......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的诉讼程序有没有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的诉讼程序有没有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


·根据公司法有限公司对比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的主要组织形式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虽然两种组织形式都是由股东出资并且在相关的运作方面也有很多相同之处,所以很多人经......


·未婚生子的抚养费怎么出
      未婚生子的抚养费怎么出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常见的讨债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讨债方式有哪些,有什么讨债方式一、常见的讨债方式有哪些人们通常采用的讨债方式主要有六种:1、自己上门讨债这种讨债方式的优点在于:直......


·【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


·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什么?
      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什么?一、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什么?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按照下列程序来进行的: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