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务发明创造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职务发明创造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职务发明创造实施细则的规定指的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二、什么是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从事的发明创造不是本单位规定任务;二是没有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 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4)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 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上述情况以外作出的发明创造是非职务发明创造。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用人单位会给劳动者安排一些工作,而这种工作很容易出现一些植物方面的发明创造,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他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一些方面的鼓励和精神奖励,但是对于相关的职务作品的权利的话是有用的单位享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类似商品”
      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其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场所等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引起消费的误认误购,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都有哪些
      男女只有按照国家的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之后,领取到了相应的结婚证,那么才能在双方之间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至于此时的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则还要看......


·用人单位如何杜绝工伤的发生?
      用人单位如何杜绝工伤的发生?一、用人单位如何杜绝工伤的发生?1、教育培训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劳动者遵守法规,学会......


·侵犯产品专利实施行为包括哪些?
      侵犯产品专利实施行为包括哪些?一、侵犯产品专利实施行为包括哪些?侵犯产品专利实施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


·申请涉外专利费用多少?
      申请涉外专利费用多少?申请涉外专利费用为:如果去美国申请,专利申请费用为18000元,外观设计为11000元,英国的费用和美国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内相同,......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如果您遇到了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的问题,的我们建议您详细阅读您所签订的合同,看看此部分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合同......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如果人们需要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可能会需要政府的批准和相应的登记制度,例如我们从事卫生、安全等方面......


·4s店偷税漏税怎么处理?
      4s店偷税漏税怎么处理?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


·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
      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一、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有四种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和解是指当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有哪些?
      抢劫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员使用威胁或暴力的手段抢夺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导致受害人的伤亡。高高人民法院为了使各级法院在......


·拆迁时行政强制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拆迁时行政强制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一、拆迁时行政强制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