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需要做司法鉴定吗?

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汽车已经成为每家每户的标配了,所以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之提高。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需要做司法鉴定吗?又该做哪些司法鉴定呢并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交通事故需要做司法鉴定吗?
  交通事故受伤后是否需要做司法鉴定得看伤情是否达到伤残等级。如果达到了伤残等级,就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再通过法律途径索要交通事故事后的赔偿。
   二、鉴定种类
   (一)尸体检验(有死亡的交通事故)
  1、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
  2、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确认直接致死原因。
   (二)轻重伤鉴定
  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
   (三)成伤机制鉴定
  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与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主要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调解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对交通事故伤害对象伤情有疑问或当事人对伤害后果有争议可进行成伤机制鉴定。
   (四)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伤残评定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不是医院,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时,鉴定机构的法医需要对病人恢复情况进行检查,所以受害人做鉴定时要亲自到鉴定机构。
   (五)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须检验体内血液酒精含量: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2、交通事故致人重伤
  3、交通事故致伤3人以上
  4、交通事故有恶劣影响
  5、车辆驾驶人有酒后驾车嫌疑
  6、一方当事人怀疑或指控另一方当事人饮酒
  7、车辆驾驶人擅自离开现场,24小时内返回或被抓获
  8、交警发现车辆驾驶人有饮酒驾车嫌疑或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嫌疑
   三、做司法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委托书
  2、医院病历
  3、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或者叫出院小结)
  4、影像资料片及其报告单等
  5、交通事故认定书。
  关于“交通事故需要做司法鉴定吗”这个问题,我想您通过我们上面的介绍都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了。需不需要做司法鉴定最根本的判断就是是否达到了伤残标准,如果未达到就不能做司法鉴定。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他项权证办完后下一步干嘛?
      他项权证办完后下一步干嘛?不动产抵押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抵押方式,其中包括房产抵押。人们到银行办房产抵押的时候,银行会要求其到住建部办理一张......


·刑事案件没立案前可以搜查吗
      不能。搜查一般是在立案之后,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


·一、服刑人员驾驶证换领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服刑人员驾驶证换领最新规定是什么?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


·终止探望权的要素有哪些内容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现今离婚或再婚的家庭并不少见。众所周知的是夫妻之间如果有小孩,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其中一方,而......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该及时报警。交警部门勘察完现场后,会在一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也是受害人索赔的依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一、概念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条例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 第一章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有效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


·遗产分配协议要公证吗?
      独生子女的家庭遗产分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如果是很多子女的家庭,在遗产问题上很容易出现纠纷,当然,有一份遗产分配协议是最好的,那么遗产分配......


·无期徒刑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一、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主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主怎么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主将承担50%以上的赔偿责任。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民事诉讼标的如何变更?
      民事诉讼标的如何变更?民事诉讼活动当中的标的额是可以依法申请变更的,但要注意更改标的额的时间必须是举证期之内,在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举证期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