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成立分公司后能不能签合同?

成立分公司后能不能签合同?成立分公司后能签合同,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二、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如果合同相对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则合同为有效,此时适用《合同法》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想进行一些商业活动的时候,都需要和一些大型的企业或者是企业当中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跟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不需要太过于担心,毕竟责任方面承担的话是由总公司来进行的,所以他们是有权进行合同签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放高利贷违法吗,可能涉及哪些犯罪?
      个人放高利贷违法吗,可能涉及哪些犯罪?一、私人放高利贷是否违法违法。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


·高空坠物伤人砸车买什么保险?
      高空坠物伤人砸车买什么保险,高空坠物属于意外伤害,应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高空坠物险,保险期限以内,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导致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失......


·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意思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意思是什么?畏罪潜逃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犯罪后害怕被制裁而逃走。畏罪潜逃不是量刑的情节(潜逃期间继续违法犯罪的除外),一......


·工伤认定后鉴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鉴定就是受害者在受伤之后做的一个鉴定过程,做工伤鉴定的前提就是在工作中因为事故造成的身体损伤,一般很多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经常受到意外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才能判缓刑?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有些犯罪行为,虽然它也是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销售的刑法方面的处罚,但是由于情节比较轻微,所以法院在进行审判的时候都会考虑......


·确认份额之诉诉讼标的额是怎么收取诉讼费的
      确认份额之诉诉讼标的额是怎么收取诉讼费的一、确认份额之诉诉讼标的是怎么收取诉讼费?就按照诉讼标的额来进行收取诉讼费用;(一)财产案件根据......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吗
      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劳动者在受伤时会主动维护自己的权利,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关系到工伤等级的确认和赔偿金额的确认,对于受伤工人来说当然是越......


·刑法修正案九终身监禁包括哪些类型?
      《刑法修正案(九)》自实施以来,已经有一年多了,其中包括的终身监禁制度,也得到了有效的实施。我们知道,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那么,刑法修......


·公司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证明
      公司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证明一、公司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证明?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确认书甲方:(单位名称)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原为甲方_____......


·存疑不起诉能申请国家赔偿么
      存疑不起诉能申请国家赔偿么“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


·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
      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一、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1、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