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遗嘱执行人死亡了怎么办?

一、遗嘱执行人死亡了怎么办?
  
  遗嘱执行人死亡了可由遗嘱人再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先死亡的,遗嘱人可再指定遗嘱执行人。因为是“可以指定”,遗嘱人也可以不指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况且还有法律保护。
  
  二、遗嘱继承人的作用和权利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三、遗嘱继承人的种类:
  
  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四、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的设立只是为了能够让遗嘱的效力能够在当事人过世的情况下能够依照当事人的意志延续下去,执行人的死亡只是影响了遗嘱的执行而不会影响遗嘱文书,立遗嘱的人可以再次寻找自己信赖的人或者法律机关帮助自己继续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民工打工如何做工伤认定?
      农民工作为一类特殊的务工群体,为我国各地的经济建设发展付出了最辛苦、最平凡的劳动,但农民工的地位却往往得不到认可,其合法权益常常被无端侵害,......


·乡村治理不应忽略乡村教师的力量吗
      在传统社会,秀才是农村的知识分子,他们在乡村社会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在明清时期,秀才甚至成为乡村士绅阶层的支柱之一,他们经常作为平民与官府之......


·非法集资从罪判刑依据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从罪判刑依据是什么?《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是指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原则上,劳务派遣单位按照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派遣劳动员工到用工单位,其中劳动......


·职务侵占罪能否提起公诉?
      职务侵占罪能否提起公诉?我国的刑事案件可以具体区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其中属于自诉案件的原则上是需要受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而不能......


·我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我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一、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


·1、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
      1、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1)对于有效合同的当事人任何一个买受人都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房地产开发商......


·闯红灯多久有短信通知?
      闯红灯多久有短信通知?闯红灯违章短信通知一般是在13日左右能收到。具体理由如下如下: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规定:“自交通......


·一、未立遗嘱财产归属如何分配?
      一、未立遗嘱财产归属如何分配?父母未立遗嘱,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配财产。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


·车辆保险公司怎样陪医疗费? 车辆保险公司怎样赔付医疗费?
      车辆保险公司怎样陪医疗费?车辆保险公司怎样赔付医疗费?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