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偷税漏税一万怎么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一万怎么处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公司偷税漏税的行政处罚措施是什么?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逃税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 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公司违法经营,利用各种手段偷税漏税,数额达到一万并且是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逃税罪,这样公司法人将被判刑,公司也会被罚款。对于偷税的数额,公司要补缴。偷税漏税的犯罪主体不仅是公司,个人也可以触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实生活中
      现实生活中,离婚是一件常见的问题,但是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往往都会伴随着孩子财产的问题出现。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不按时缴纳生活费用,不履行抚养义务......


·二审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二审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一、二审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1、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


·公摊面积计算标准是什么?
      公摊面积计算标准是什么?第1步:计算分摊系数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


·租房备案网签后要交税吗?
      租房备案网签后要交税吗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


·如何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资格?
      1是不是谁都可以申请自建房?肯定是不对的。如果你是城镇户口,你是没有宅基地,是没办法申请用地建房。所以盖自建房的首要条件就是农村户口。还有......


·适用于农民工工资欠薪法律条款是什么?
      适用于农民工工资欠薪法律条款是什么一、适用于农民工工资欠薪法律条款是什么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


·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
      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那么,在法律上,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


·辞退入职1年员工需补偿多少钱
      辞退员工入职1年员工需补偿多少钱公司员工已干满一年半,被公司辞退可以拿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按劳动者每满一......


·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应该是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了充分的协商,因此也才能通过这种方式离婚。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就只能以诉讼方式......


·已经订立的遗嘱可以随便更改吗?
      已经订立的遗嘱可以随便更改吗?一、已经订立的遗嘱可以随便更改吗?已经订立的遗嘱不可以随便更改,而是必须要按照一定的方式来变更。这是由于不同......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上班,那么劳动者就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但是在社会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经常旷工,对于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