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是什么?首先,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其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第三步,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第四步,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第五步,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然后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第六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最后一步是: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当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二、工程索赔的司法解释工程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有关工程索赔的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索赔的资金和项目不能协商认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并按照司法机关的相关处理情况来进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清单模板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交通工具在发生着变化,车越来越多,不仅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也造成了越来越频发的交通事故。由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


·精神病鉴定要多少钱?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
      精神病虽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但也有部分人患病。一旦患上精神病,这是对一个人致命的打击。精神病也是需要鉴定的,精神病鉴定要多少钱?精神病......


·2023从批捕到判刑得多久
      一、从批捕到判刑得多久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款归谁
      一、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款归谁买房后遇到拆迁,不论是否过户拆迁补偿款应归买方所有。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房产过户未经登记,是不发生......


·前夫不还贷款怎么办
      首先可以拿着协议证件到银行说明情况,看银行能否办理转移。或者保存前夫的欠条,不还款的情况下去银行起诉,用欠条进行抗辩。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没有效。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怎么写?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怎么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存在违法的,或者造假的情况则需要追究相关违约的责任,《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没......


·我国新三板挂牌操作流程是什么?
      我国新三板挂牌操作流程是什么?我国股票市场中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对入市的要求较高,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进入,对于一些中小型的创新型、创业型、成......


·当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费用?
      当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费用?一、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慈溪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具体的事项有哪些
      危险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发生,尤其是在我们工作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会受到伤害。尤其是那些高危职业工作者。那么其实我国早就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来保护受......


·股权退出违约金最多给多少 一、股权退出违约金最多给多少?
      股权退出违约金最多给多少一、股权退出违约金最多给多少?股权退出违约金最多给多少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