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内资转外资注册资本金需要转换吗?

内资转外资注册资本金需要转换吗?
  
  一、内资转外资注册资本金需要转换吗?
  
  可以不用转换 ,外资企业一样可以用人民币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如果实在要换的话,做一次币种变更,按照实下的汇率折算。
  
  注册资本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由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由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二、内资转外资的成立的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2、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属于国家限制项目的,应当取得省级审批机关批准。
  
  三、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程序
  
  1、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应当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持《批准证书》和批文,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外资企业登记机构。
  
  3、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清人应当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材料,到外资企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构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对核准的企业,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核发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向内资企业登记机构回转《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并将变更登记资料与原企业登记档案一并归档;对核驳的,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及原企业登记档案退回内资企业登记机构。
  
  四、提交的材料
  
  1、向内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③审批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及批文的复印件;
  
  ④转让方与受让方及其他投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⑥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向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原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③《批准证书》及批文原件;
  
  ④转让方与受让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⑤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正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
  
  ⑥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
  
  ⑦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⑧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⑨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国内股份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需提交国家商务部颁发的《批准证书》和批文,由省工商局登记。
  
  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其项目属于限制类的,应由省工商局登记。
  
  4、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变更企业类型后,其营业执照的起始时间应为企业成立时间。
  
  5、对已变更企业类型的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应在其隶属企业领取新的企业类型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相应的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分支机构的变更申请报告;
  
  ②变更后的隶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互转企业类型登记,按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执行,增加注册资本的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转换之后,企业就会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但一般对于注册资本可以换也可以不用换,就看自己的需求,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多咨询一下当地的工商部门,只有按流程来进行办理,才能更好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原告能不能申请移送其他法院管辖?
      原告能不能申请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告能够申请移送其他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


·管辖权异议审查多久?有什么条件?
      管辖权异议审查多久?有什么条件?一、管辖权异议审查多久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


·国外商标国内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国外商标国内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国外商标国内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


·社保工伤鉴定时间限制吗
      我们知道一般工伤鉴定之后是需要拿到社保局进一步认定鉴定的,而且只有拿到社保局鉴定之后才能申请各种补助金等赔偿,所以社保工伤鉴定时间限制吗?为了......


·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例
      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例,在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如果一个人病了,很严重,没有办法写遗嘱,在临走后,个人的遗产就需要按照法律的程序分配。但是有些人就......


·用工非全日制规定是怎么样的?
      用工非全日制规定是怎么样的?《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1、概念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


·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按照怎样的程序,如何申请?
      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按照怎样的程序,如何申请?相信您都听说过阳光政府把,指的就是政府的一些信息需要公开,方便人们的监督。对于国家要求公开的信息,......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当前,男女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而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也不存在说哪一方提出离婚就要吃亏一些的说法。不过,在离婚......


·关于非法集资最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种类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深。为了更好的适应时代的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在进行不断地调整的。关于非法集......


·相信大家都清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和土地一样的,一般为70年。但
      相信您都清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和土地一样的,一般为70年。但这并不是从购买房产的时候开始计算的,而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时计算的。这就导致很......


·什么是专利密集型产业
      现在的很多年轻人胆子都比较大,不想要给别人打工,很早就出来自己创业。如果家里有资产的年轻人,更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创业。但是现在无论哪个产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