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二、受要约人能通过哪些方式承诺承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通过何种形式将承诺的意思送达给要约人。如果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方式作出,则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如果承诺人未以这种方式承诺,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能够确定要约人关于承诺方式的意图,则承诺人也应当按照该方式承诺。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的方式,根据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承诺的方式,则受要约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承诺:(一)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是表示承诺的一般方式。(二)以行为方式表示承诺。《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这就是说,承诺的法律形式是通知,通知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承诺,包括采用对话、信件、电报、电传明确表达承诺的意图。但是,民法典关于承诺方式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定,要约人完全可以在要约中确定其他特殊的承诺方式。同时,根据交易习惯,也可以采用法律不禁止的承诺方式。如果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内容并不禁止以行为承诺,则受要约人可通过一定的行为作出承诺。若是要约失效了,那么意味着要约人与受要约人都不再受其约束,毕竟此时要约已经丧失了其的法律效力。而一般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之后,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承诺,那么最终才有可能缔结合同。至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口头、书面以及行为等方式作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条件有哪些?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条件有哪些?一、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条件有哪些?发明专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减缓费用,是国家对专利的发明创造的人的奖励措施,有利......


·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现在我国正处于法律的完善阶段,往往很多事情只有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才能够办完。交通事故也一样。如果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就......


·抚养费多久不给可以起诉
      一、抚养费多久不给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


·一、在农村父母死了,子女能继承宅基地吗?
      一、在农村父母死了,子女能继承宅基地吗?在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能继承土地,农村宅基地需要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申请而获得。作为一种......


·小孩子监护人指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小孩子监护人指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小孩子监护人指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


·搭顺风车出车祸,谁担责?
      “好意同乘”是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符合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制定前,尚无关于“好意同乘”的明确法律规范。《民......


·法医鉴定程序规定是什么?法医鉴定的程序具体是哪些?
      一、法医鉴定程序规定是什么法医鉴定的程序具体是哪些(一)程序公开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


·办假的他项权证贷款是否违法?
      在听说过他项权证的一些相关规定以及概念之后,我们可能想要了解,如果身边有出现办了假证的情况,那么办假的他项权证贷款是否违法?根据我们国家的法......


·婚姻破裂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一般是靠感情威胁的,因此要是婚姻破裂的话其实也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了。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关于婚姻破裂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新条例适当减轻了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新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如何承担?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如何承担?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