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女方出轨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女方出轨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女方出轨财产分割会对女方进行少分一点财产,对于因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通常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无过错方会适当多分财产,如果能证明一方与第三者有同居行为,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根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离婚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共同债务理应在离婚时由共同财产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判决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在离婚后分别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偿还的先后和办法,并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有财产也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时,或者是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应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个人财产应优先偿还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清偿的一项原则,也有必要规定在法条中。另外,由于共同债务的清偿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审理这方面的问题时自应通知债权人到庭,以避免造成新的纠纷。这也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导致离婚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总体来说判断起来必须是双方确实已经没有了感情不能够继续的生活在一起,有些情况之下就是因为女方出轨,此时在分割财产方面也会考虑到这样的一种过错因素,对此进行一定的少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取得的应得的报酬。劳动者在入职签订
      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取得的应得的报酬。劳动者在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明确约定工资的数额与构成,以及发放的时间与方式等,公司必须按......


·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一、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一、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行......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1、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


·婚姻关系证明的的出具程序
          一、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有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确实丢失了《结婚证》;二是有结婚登记的档案可查。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可......


·伤情鉴定轻伤二级赔偿标准都包含哪些费用
      伤情鉴定轻伤二级赔偿标准都包含哪些费用一、伤情鉴定轻伤二级赔偿标准都包含哪些费用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


·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
      在离婚之前,有很多夫妻可能处于异地生活的状态。这时候,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异地起诉离婚的话,就肯定会遇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不少人在遇到这种问题的......


·交通事故有受伤一般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有受伤一般要求哪些赔偿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


·家庭财产分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家庭财产分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立协议三方(以下简称父母)(以下简称长子)(以下简称次子)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


·分期付款夫妻财产没房产证怎样分
      分期付款夫妻财产没房产证怎样分?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分割。根据现行《......


·确定遗产的范围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确定遗产的范围时,我们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第一,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