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嗎?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嗎?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的,一般被逮捕以后再被取保候审会比较困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逮捕后满足一定条件仍然是可以被取保候审的。逮捕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串供、毁灭证据等采取的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被逮捕的人一般具有较大的现实社会危险性,可以说,逮捕是比取保候审更为严重的刑事强制措施。逮捕后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取保候审符合条件也是可以改为逮捕的。二、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决定是人保、财产保,还是人保与财产保并用。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满足下列条件则在被逮捕后仍然可以取保候审:行为人是预备犯或者中止犯;行为人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行为人所犯的罪是过失犯罪的;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行为人是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行为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行为人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行为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行为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以及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在当代社会被批准逮捕的话,就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经涉及到相关的刑事方面的罪名,因此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可能符合取保候审也是可以由当事人或者是亲属来帮忙申请,争取取保候审的这样一种机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代理合同违约需要怎样进行办理
      诉讼代理合同违约需要怎样进行办理一、诉讼代理合同违约需要怎样办理诉讼代理合同违约,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劳动关系中加班费是按底薪算吗
      劳动关系中加班费是按底薪算吗?加班费是否可以按底薪计算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如下: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


·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标准(2022年度)的通知苏高法电〔2023〕87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


·离婚需要一些什么条件呢 ?
      离婚需要一些什么条件呢?一、离婚需要一些什么条件呢想要离婚的话,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离婚:1、夫妻双方均有离婚的意愿,达成离婚的共识。2、......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管辖权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管辖权的问题,所以,行政诉讼也存在管辖权的问题,但是行政诉讼相比较其他诉讼少很多,您对行......


·走私肉制品会判什么样的罪
      走私肉制品要看涉案金额是否达到了立案的标准,达到立案标准会判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以及管辖?
      人身安全保护令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家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的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核发的具......


·一、在我国如何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我国如何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


·民事诉讼生命赔偿诉讼费
      民事诉讼生命赔偿诉讼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一、民事诉讼费收费标准、民事诉讼费标准、民事诉讼费用标准、诉讼费用......


·留置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吗?
      留置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吗?一、留置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吗?由于留置权的功能是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不在于对标的物为使用收益。留置权虽为担......


·哪些事故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赔
      哪些事故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赔一、哪些事故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赔(一)玻璃贴膜损失汽车玻璃贴膜已经成为当前人们的一种时尚和习惯,而且某些高档贴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