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可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6)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出卖人迟延交房或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9)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
  
  10)合同约定买受人以贷款担保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买房人在下列十二种情况下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房人解除购房合同: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1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是约定解除。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能够导致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其实比较多,比如卖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到了买方日后的正常居住使用的,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
      一、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不可以的,家属没钱赔与直接拘留批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符合批捕条件就可以批捕,这......


·二手房能否延期过户,二手房可以延期过户吗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由于二手房转让需要......


·应工伤残鉴定程序怎样走
      应工伤残鉴定程序怎样走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


·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一、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起诉重婚有效期是五年,这是由于重婚罪一般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此种刑罚,最高的追......


·祖传膏药构成非法行医罪吗
      祖传膏药构成非法行医罪吗卖祖传膏药在大街上很容易看见,特别在小城镇和农村的街道上,这些人都打着祖传膏药的招牌进行卖药,围观和买药的人对此并不......


·一、首次工伤待遇是什么分类?
      一、首次工伤待遇是什么分类?(一)按内容分类职工发生工伤后,所享受的待遇按照内容分类,大致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医疗救治期间的待遇;第二类是经济补......


·白城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什么?
      白城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什么?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


·无照商标侵权应当怎么追责?
      无照商标侵权应当怎么追责?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


·信用卡被法院冻结了 还不上钱怎么办
      信用卡被法院冻结了,还不上钱怎么办?银行信用卡逾期还款被冻结了,应立即和银行协商还款事宜,按时还款,如果放任不管,后果很严重。第一,如果逾期长......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我们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代通知金就是代替了通知然后要支付的金钱就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有很多的好处,对于......


·住房公积金能执行抚养费吗?
      一、住房公积金能执行抚养费吗?住房公积金不能执行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