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一、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依民法典第17、19、22条规定,遗嘱的无效主要有下列情形: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或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遗嘱无效中的遗产怎么处理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遗嘱无效可以分为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而在部分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有效的部分自然也会得到执行,而对于无效的部分,往往就是按照法定方式来对遗产作出处分。而现实中,如果遗嘱经过认定属于无效的,则最终一般也是会按照法定的方式来继承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知道,民法总则规定了我国人民在民事活动中的各项行为,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关于紧急避险的具体内容......


·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后,如果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应该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处理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委托家属提出工伤认定。按照规定,......


·购买房屋的时候要知道一些术语,这样才清楚房屋的情况。其中商品
      购买房屋的时候要知道一些术语,这样才清楚房屋的情况。其中商品房可以分为现房与期房,一般期房就是指尚未修建完工的商品房,那什么是现房呢?作为购房......


·我国上海做工伤鉴定多少钱
      由国家直接管理的相关下属单位,本职工作其实说白了都是属于为我国公民提供一切服务需求的,其中有劳动保障厅直接管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民政局离婚财产分配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民政局离婚财产分配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在民政局协议......


·绑架罪如何处罚 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因人、因地、因时、因事、因条件而异。那么,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呢?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我们都知道诉讼时效中止是权利人按要求依法暂时停止诉讼的规则,并在后续时间还能继续诉讼的情况。民法总则是为一......


·刑罚对轻伤量刑条款有哪些?
      刑罚对轻伤量刑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个人人轻伤,应当判处6个月以上18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每增加伤害一个人,应当增加3-6个......


·在我国哪些情形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在我国哪些情形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一、买房怎么申请夫妻财产转移?
      一、买房怎么申请夫妻财产转移?买房申请夫妻财产转移只需要夫妻之间自由同意就可以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财产是在离婚诉讼过程当中是不能够随意的进......


·电动车发生车祸逃逸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电动车发生车祸后逃逸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电动车发生车祸逃逸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问题来说,首先得看车祸的严重程度,如果发生的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