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长期亏损股东能否申请破产?

企业长期亏损股东能否申请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公司破产流程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在指定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通知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间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对于公司账目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中报债权,通知可以邮寄、转让等方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方式,以及在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3、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破产管理人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以及清算事务所担任。但是,并不是上述所有的中介机构都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只有在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备案的中介机构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因此,在公司破产立案后,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并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处理破产事务。破产管理人对外代表公司,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破产公司涉诉时,仍然以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只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具体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是全面的接管,包括接管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洛种公章、账簿、合同、流动资金、劳动人事档案等资料;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行使处分权;决定破产企业是否继续经营,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委托拍卖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拟定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等重大事项。5、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6、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作债权登记表,记录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权数额、债权形成时间及形成原因等。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虽然法院规定必须由法定代来申请破产,但是法定代表人只是股东代表大会的一个发言机构而已。如果股东大会或者是股东决定需要进行破产的话,那么股东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来对该事进行商讨,然后下达最后命令,来决定是否进行破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
      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一、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


·挪用资金罪一般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一般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


·一、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一、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一、醉驾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有案底吗?
      一、醉驾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有案底吗?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


·协议合同可以解除吗?
      协议合同可以解除吗?一、协议合同的解除作为合同体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协议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适用情形和前提条件: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


·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怎样的?一、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怎样的?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


·欠钱不还如果执行不到怎么办?
      欠钱不还如果执行不到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


·每到了节假日,公安机关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就会加大。酒驾行为对道
      每到了节假日,公安机关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就会加大。酒驾行为对道路安全的威胁很大,不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人酒驾甚至醉驾有关。公安机关对酒驾和......


·自己辞职怎样领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
      自己辞职怎样领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


·关于公园高空坠物可报警吗
      其实现在城市文明发展和公民的基本精神文明建设是显得有些不协调的,您可能很难想象,如今的高空主动抛物行为已经成为了城市所存在的一个重要安全隐患......


·构成走私假币罪处罚是怎样的
      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采取种种方法,以躲避海关的监督和检查,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属于走私假币的行为,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