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毁坏财物7万怎么判罚?

故意毁坏财物7万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二、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上就是故意毁坏财产罪的立案标准和相关判罚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或者判罚有异议的,当事人或者犯罪分子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或者申诉,来进行重新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男女退休年龄将延迟中国社科院发布最新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绿皮书》认为,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在这份......


·起诉离婚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只要法院依法受理了案件,那么就会进入诉讼程序。此时打离婚官司,就需要当事人实际举证。不过此时的当事人有原告和被告两方......


·什么是一房多卖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什么是一房多卖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一、什么是一房多卖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1、什么是一房多卖?一房多卖,又称房屋的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


·自创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自创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吗?一、自创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吗?自创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商标权作为一种为持有人带来贸易利益的知识产权,是符合无形资......


·退休人员再就业以后的劳动关系问题
      退休人员再就业以后的劳动关系问题,一直到目前为止法律上没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所以也才因为用人单位招聘超龄人员而引发的针对劳动关系确认的问题是存......


·犯罪分子家属会收到批捕书吗?
      一、犯罪分子家属会收到批捕书吗?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


·分居3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分居3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不受分居时间的限制。《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


·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什么?
      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什么?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不仅可以化解我国过剩的产能,还可以帮助偏远地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与其......


·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可以判离吗
      婚姻关系的基础就是感情,如果要通过诉讼这种方式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最起码证明其中一方是真的想要结束婚姻关系了。并且也能够向法院提交足够......


·公司法人和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我国的公司法当中,针对公司法人的要求其实是比较广泛的。因为公司法人有些时候可以是公司股东当中的某一位来进行担任。......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一)需要的资料1、公司名称2、经营范围3、注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