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员工主动离职,公司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公司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吗?可以的,因为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与自动离职的区别: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区别点: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二、企业用哪些形式通知职工回单位方能对逾期不归者进行处理?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奖惩条例》的规定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送达,视为无效。企业因故通知停薪留职期限未满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也按上述规定的方式通知本人,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按有关规定及停薪留职协议对其做除名或自动离职处理。企业对停薪留职期满逾期不归的职工,可按劳人计61号文件第6条和劳办发48号《复函》的规定做自动离职处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除了用人单位不按时和克扣或者是不发劳动报酬以及不为劳动者缴付社会保险等的,劳动者是是不能擅自离职的,如果是出现上述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的,劳动者在辞职是还可以要求但是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一审举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一审举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一审举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措施内容怎么样?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措施内容怎么样?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


·大腿骨折误工费营养费
      大腿骨折误工费营养费,营养费和误工费都是按照当地消费水平做参考的,营养费一般根据受伤情况,以及医疗机构意见来确定,误工费涉及受伤者的误工费以......


·一、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的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在离婚协议中,必须要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约定。......


·分公司可以签署设计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署设计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拥......


·逆向行驶撞劳斯莱斯责任怎么划分?
      逆向行驶撞劳斯莱斯责任怎么划分?有些事情的前因后果其实就印证了自作孽不可活的这句话的,我们就拿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这部分司机,这些人总是有自......


·证人证言是否必须到庭
      证人证言是否必须到庭由于证人证言分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两个方面,我们分开进行论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证人对于法庭通知,需要出席的......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


·一、退休有工伤残疾证的有什么待遇?
      一、退休有工伤残疾证的有什么待遇?工伤标准最重的是1级,最轻的是10级。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钱,怎么解决事故赔偿纠纷一、汽车撞死人赔偿要赔多少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一、社保法规定员工工伤费用怎么报销?
      一、社保法规定员工工伤费用怎么报销?1、员工工伤费用应该有工伤保险机构报销,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话就应该由用人单位报销,工伤赔偿包含公司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