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电商价格欺诈怎么举报?

电商价格欺诈怎么举报?
  
  一、电商价格欺诈怎么举报?
  
  电商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
  
  二、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定?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们遇到一些价格方面的欺诈行为的话,必须要及时的来进行举报,这样的话不仅能保护自身利益,对于其他广大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维护,而电商价格欺诈近年来是越来越猖獗了,必须要关于电商问题进行一个专项的整治。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移送管辖后如何走程序?
      移送管辖后如何走程序移送管辖后需要经过换押的司法程序,通过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之后才能进行移送,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


·怎么对个体户无照经营处罚
      怎么对个体户无照经营处罚个体工商户未经登记擅自开业的,属无照经营行为。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


·二手房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现在有的人因为手上资金不足,但是个人又激切需要一套房子,就会考虑二手房。二手房相对与那些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它是现在房地产产权交易三级市......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


·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如今很多人都没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同时具体约定的按揭期限也比较久。但在尚未还清房贷之前,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又想将房子卖出。那么此......


·民事诉讼民间借贷管辖法院规定
      民事诉讼民间借贷管辖法院规定一、民间借贷属借款合同的范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借贷即借款人向贷款人......


·赡养纠纷诉讼费是否可以减免
      赡养纠纷诉讼费是否可以减免一、赡养纠纷诉讼费是否可以减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怎样辨别?
      非法筹集资金是您都明白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但是可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非法集资并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而且有人并不知道非法集资行为应该如......


·一,嘉兴醉驾官员处罚是什么?
      一,嘉兴醉驾官员处罚是什么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


·家庭暴力有什么救济途径
      家庭暴力有什么救济途径一、家庭暴力有什么救济途径(一)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


·夫妻双方在处理离婚事务时
      夫妻双方在处理离婚事务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明确,也就是孩子归母亲一方抚养还是归父亲一方抚养。婚姻法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孩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