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行为招摇撞骗行为的认定和区分是什么?

诈骗行为招摇撞骗行为的认定和区分是什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招摇撞骗罪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与诈骗罪的界限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一般来说两者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因为招摇撞骗罪涉及到冒充国家公务人员进行诈骗对国家的影响大。但是诈骗罪涉及的金额非常广。两者常常会被数罪并罚。因为招摇撞骗罪超过六千元以上的话,就会被和诈骗罪进行数罪并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河北衡水耕地征地补偿费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河北衡水耕地征地补偿费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一、河北衡水耕地征地补偿费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征地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醉酒驾驶终身禁驾吗
      醉酒驾驶不会终身禁驾。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


·卖自己储蓄卡判几年
      卖自己的储蓄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申请工伤待遇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工伤待遇程序是怎样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受害人敲诈的情况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可以直接报警并诉讼解决。根据法律规定,醉酒......


·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
      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一、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在合同违约金中,数额幅度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遵循以下几点:约定违约金。合......


·多次开庭欠钱人不还钱怎么办?
      多次开庭欠钱人不还钱怎么办?一、多次开庭欠钱人不还钱怎么办?多次开庭欠钱人不还钱获得法院准许还钱的法律文书之后,申请强制执行。开庭当天对方......


·公司债券属于有价证券是不是对的
      公司债券属于有价证券是不是对的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


·诈骗达到多少金额构成刑事责任
      诈骗达到多少金额构成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一、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


·被撤销法律援助怎么办
      被撤销法律援助怎么办?对于没有钱打官司的老百姓来说,申请法律援助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后,援助机构要对资料进行审核,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