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2、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三、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家庭有债务的,应当先将共同债务及个人债务区分开来。认定共同债务,主要看债务形成时间及用途。如果是发生在婚后的,并且是用于家庭支出,则属于共同债务。这样的话,夫妻一旦离婚,对共同债务都有承担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规定是哪些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规定是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


·一、辞职报告领导批了可以随时走吗?
      一、辞职报告领导批了可以随时走吗?可以随时走,辞职报告已经批准则属于解除了劳动合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根据责任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债可分为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区分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债务可适用......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征地补偿标准什么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征地补偿标准什么最新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征地补偿标准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


·夫妻一方想离婚怎样收集证据?
      要是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意味着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此时可以考虑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


·交通停车规定的违停处罚是怎样的?
      交通停车规定的违停处罚是怎样的?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


·新闻侵权财产损失应该赔偿多少
      新闻媒体人也是属于一种必须要做到高度自律的职业了,在播报相关新闻之前首先就要确认自己收集的这些材料证据全部都是真实无误的,否则新闻播放一些不......


·请问行政拘留就一辈子污点吗?
      请问行政拘留就一辈子污点吗?我们可能有的时候会犯错误,但是如果这个错误比较小,可能会涉及到行政拘留,也是蹲在看守所,而且心里也是特别害怕,......


·起诉状:由于是向法院来申请诉讼
      起诉状:由于是向法院来申请诉讼,所以原告必须向法院提交诉讼状,来写名字给诉讼的具体内容和理由是什么,同时这个诉讼状也应该交给被告一份,法院会......


·私募基金可以不备案吗
      私募基金可以不备案吗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


·离婚共同债务男方承担吗?
      离婚共同债务男方承担吗?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