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批捕审查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批捕审查起诉流程是什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审查起诉,应当首先全面阅卷,找出疑点、矛盾后,再有的放矢地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以解决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发现新情况,根据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和补充侦查。检察人员对案件经过一系列审查活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以后,应当拟写《案件审查意见书》,根据审查的具体情况,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报请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对案件进行审核后,应当提出审核意见,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二、审查起诉如何调查证据材料?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应查明矛盾出现的原因。综上所述,检察院对嫌疑人批捕后,等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检察院办案人员应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案情,看证据是否齐全,应该去询问受害人或者讯问嫌疑人,等审查工作完成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制作起诉决定书,将案卷相关材料一并交给法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公司债券属于什么证券
      我国公司债券属于什么证券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


·离婚时唯一住房应该怎么处理
      有的家庭比较困难,夫妻一起奋斗了多年的仍然只有唯一一个住房,而在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双方都想要住房的情况,并且还为此不互相让。那按照法律......


·产品质量证明书怎么写?
      产品质量证明书怎么写?一、产品质量书产品质量证明书是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检测部门出具的,同时该生产企业的检测实验室应当取得相关部门的认定,产......


·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工作中脑出血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


·禁止近亲结婚的意义是什么
      目前,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都在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之间通婚,我国便是其中一种。按照规定直系血亲与三代之内的旁系血亲是不能结婚的。那么您知道我......


·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有哪些
      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有哪些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形态的不同情况,对有些商品的各类信息情况没有必要面面俱到,而对于另一些商品和服务其应当披露的信......


·二审判决生效时间是多久
      二审判决生效时间是多久一、二审判决生效时间是多久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就生效。而......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政策规定了力争在2019年......


·法院预立案后多久不起诉失效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存在时间的限制,一般地说,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在调查取证、传唤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等方面都具有一定难度和复杂性。它......


·恶意诽谤的帖子怎么删?
      恶意诽谤的帖子怎么删?现在互联网世界是比较自由的,人们可以在网站上发表各种帖子,但是自由是相对的,不能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而有时候,人们会在......


·制售假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制售假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制售假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刑法》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