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期索赔违约金远超法律规定的上限怎么办?

工期索赔违约金远超法律规定的上限怎么办?可以直接起诉解决,要求降低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二、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以上就是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工期索赔违约金的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情况,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限范围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对违约金的支付情况进行认定,避免后期发生矛盾和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轻微工伤怎么算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如果拆迁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情况下
      如果拆迁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其交易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没有什么差别。如果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还需要分情况,有以下几个问......


·埋藏物归属权如何确定?
      埋藏物归属权如何确定?有的农民在田间劳作时,会挖出一些类似古代文物的埋藏物。这时,如何处置埋藏物就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大部分情况下,埋藏物......


·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离婚后孩子怎么办
      众所周知,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那么如果夫妻双方在哺乳期发生争执或矛盾要离婚的情况下,很多人就比较关心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离婚后孩子又该怎么办......


·抵押权消灭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抵押权消灭的法定情形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担保物权的消灭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定罪很多人已经感受或者经历了网络诈骗,并且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为了保障您的财产安全,法律也进行了立法,对于遇到......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二)、......


·男女在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女方在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允许男方起诉离婚的,但并不代表此时就不能离婚,如果是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双方协议离婚的话,最终也是可以解除夫妻婚姻关......


·工龄计算方法有几种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
      工龄计算方法有几种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相关的......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是书面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是书面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


·银行他项权证管理办法是什么?
      买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一件大事,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的,因此我们需要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手续。房屋抵押是当中的重要一步,办理完相关手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