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拆迁谈判时约定的补偿内容没有写在协议中怎么办?

拆迁谈判时约定的补偿内容没有写在协议中怎么办?
  
    一、拆迁谈判时约定的补偿内容没有写在协议中怎么办?
  
    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如果发现拆迁谈判时约定的补偿内容没有写在协议里面的可以拒绝签订协议,否则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拆迁协议应该包含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拆迁补偿方式方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当地政府应该给予提供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且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拆迁地段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于被拆迁房屋价值估算,应当找有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三、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1、审查签订拆迁协议的主体资格。
  
    签订补偿协议一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拆迁人,如果主体不明或者不正确,那么被拆迁人将面临补偿款难以实现的风险。
  
    2、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第一、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
  
    第二、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第三、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第四、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3、约定违约责任。
  
    明确违约责任可更好对于拆迁方不履行协议时采取有效救济,从而更好督促拆迁方履行义务。
  
    4、明确约定协议履行的程序。
  
    法律有明确规定拆迁工作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但是在现实中很多拆迁方急于让被拆迁方搬出,有些在补偿协议签订后就让其搬出,甚至有些在签订过程中就要求限期搬出,而这些做法都是不合理。
  
    5、审查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条款。对于付款方式是否有限制,是否给被拆迁方施加过多负担等。
  
    6、拆迁房屋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这是强制性规定,也就是没有公证的协议没有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金额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金额的划分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当事人起诉借条期限多少年?
      当事人起诉借条期限多少年?1、借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产品购销合同中只盖骑缝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产品购销合同中只盖骑缝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产品购销合同中只盖骑缝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买方应当在签字盖章处盖章后,由法人代表......


·深圳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法律依据
      深圳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法律依据深圳社会抚养会征收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


·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应该如何认定
      该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个人或者单位非法运输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构成非法运输弹......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夫妻保证书格式模板?
      夫妻保证书格式模板?夫妻之间发生吵架或者是结婚之前都比较喜欢签订保证书,但是不是所有的保证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保证书不具有任......


·2023劳动合同要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要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


·酒驾180江苏能缓刑吗?
      酒驾180江苏能缓刑吗?酒驾180江苏可能会被判缓刑,主要满足缓刑的执行条件就可以,具体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


·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但价值很少会被判刑吗
      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但价值很少会被判刑吗一、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但价值很少会被判刑吗?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但价值很少也有可能会被判刑的,故意毁坏公私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