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举证责任倒置构成要件1、是指在侵权诉讼案件中。2、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8种情形。3、由侵权人负责举证。4、侵权人举证的目的,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5、不举证、举证的结果,证明不了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无过错或者第三人无过错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一般在侵权纠纷中才会出现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并且在适用举证责任导致的时候,必须要事先由《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作出规定,否则的话不能随意的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而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举证责任一般是由侵权人来承担,若不能证明自己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第三人有过错的,则就由侵权人来承担侵权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怎么办
      婚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怎么办在我们国家重婚是违反了道德,而且还为患了婚姻的法则,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我们大家都知道,现在已经提倡人人平等的理念......


·未完全康复做工伤鉴定是否有影响?
      未完全康复做工伤鉴定是否有影响?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


·故意杀人未死重伤能死刑吗
      故意杀人未死重伤能死刑吗?故意杀人未死重伤也有可能判死刑,具体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


·犯罪预备行为也是犯罪吗?
      犯罪预备行为也是犯罪吗?也是犯罪,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


·对于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对于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一、对于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变更公司法人需要的材料有: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


·在我国关于情侣打架法律怎么处理
      在我国关于情侣打架法律怎么处理?【轻微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


·可以异地交违章罚款吗
      可以异地交违章罚款吗?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日益完善,人们的出行方式也有了更多选择,飞机、火车、轮船,包括现在较为流行的自驾,驾驶自己的......


·一、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要交遗产税吗?
      一、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要交遗产税吗?子女在继承父母的房产,办理房屋过户不收遗产税,我国目前还不存在遗产税的情况。对于房屋继承过户的具体收费......


·一、夫妻婚姻期间父母出资买房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婚姻期间父母出资买房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姻期间父母出资买房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有特别约定为一方财产。父母......


·日常生活当中,由于安置房本身是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公民的房子
      日常生活当中,由于安置房本身是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公民的房子,所以很多公民本身都认为安置房的造价要低于自己原来住房的造价。其实在某些情况下也......


·工伤保险一个月交多少钱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