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分公司的公章的合同章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的公章的合同章有法律效力吗?是有的;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有效,合同专用章只是履行公章的部分职能,只能在与客户签合同时有效。公章代替合同章使用没问题。分公司没有合同专用章,如果分公司是子公司形式,完全可以用公章签合同,否则就不行了。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对于分公司印章的管理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会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分公司。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负责。为了防范风险,应当加强对分公司印章的管理。1. 制定分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必要时,可以由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加盖分公司印章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2.设立分公司印章使用的分级审批制度。对于日常的文件、合同应当由负责人审批使用,对于涉及重大的合同,应当由分公司报经总公司审批,方可给予使用,总公司应当对报批的重大合同文件进行存档备案。3.总公司应当对于各分公司的印章实行专人监管,定期监督、检查各分公司使用分公司印章的情况,如发现有存在损害总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应当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强制收回印章。4. 分公司暂时歇业、停业的,可以要求分公司将印章封存在总公司,待分公司重新启动时再启用。5. 对于分公司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分公司的印章,将废止的印章及时销毁。6. 对分公司相关人员涉嫌私刻分公司印章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只要有营业的执照就可以有公司的合同章还有公章,而且只要合法,慎得总公司的同意就可以使用此章来处理任何的事情,所以,公司内部的事情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都要按照公司法的流程走,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酒驾驶处罚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处罚是怎样的?虽然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都是属于酒后驾驶的情况,但此时醉酒驾驶的情况显然是要比饮酒后驾驶的情况严重的多,但不管是哪种......


·醉酒驾驶最多拘留多少天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


·住院病历包括哪些内容
      住院病历包括哪些内容一、住院病历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医疗机构的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


·配偶继承权是基于什么产生的
      配偶继承权是基于什么产生的?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它是婚姻效力的体现。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


·在单位工作10年以上能开除吗?
      在单位工作10年以上能开除吗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不过工作满十年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怀孕中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怀孕中的员工可以辞退吗一、怀孕中的员工可以辞退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


·劳动法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受伤,用人单位需要依法赔偿受工伤职员的相关费用,那么劳动......


·借款合同纠纷到哪里起诉
      借款合同纠纷到哪里起诉借款合同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


·丈夫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过错责任中的重婚、
      丈夫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所历经的过程是比较漫长的,有些时候甚至需要经历一年世纪漫长的春夏秋冬以......


·离婚财产分割后男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后男方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