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能够得上共同犯罪吗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犯罪中止能够得上共同犯罪吗有的是可以成为共同犯罪的。1、犯罪中止问题。犯罪中止,即在犯罪未达到完成形态前自动放弃犯罪,使犯罪处于停止形态,使行为人的行为尚未具备刑法规定的所涉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中止又分为两种情况:(1)消极中止。即只要行为人消极地放弃正在实施的行为,不再实施,该犯罪行为就不会达到既遂状态。这种中止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前,此时,犯罪构成要件未全部具备,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使犯罪失去达到完成形态的可能,构成中止。(2)积极中止。即仅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地停止犯罪的继续实施还不够,还要求必须采取积极的作为来预防和阻止既遂的结果发生,且这种防止行为必须奏效。这种中止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事实上,对于行为犯,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构成要件就已经全部具备,已属犯罪既遂了,谈不上自动放弃,也就谈不上中止。这种中止更多的存在于结果犯的情形。对于结果犯,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后,犯罪构成要件中尚有法定结果一项尚未出现,此时如果仅仅是停止犯罪的继续实施而不能有效防止法定的构成犯罪的结果出现,随着结果出现犯罪即既遂了,根本谈不上中止。如果是因为行为人自动放弃和有效防止而使结果未出现,就构成犯罪中止。如果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结果未出现,则是犯罪未遂。因此,如故意举刀刺杀一人,在刺一刀后对方尚未死亡时良心发现不再刺杀,并将对方送医。若经抢救被害人最终未死,则行为构成犯罪中止。如果抢救无效被害人死亡,则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刺一刀后不再刺杀并将被害人送医的行为亦不成立中止,因为,故意杀人属结果犯,结果出现,行为人的行为已具备了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2、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问题。对于共同犯罪的既遂而言,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即只要部分共犯人的行为导致法定结果而出现既遂状态,则对其他共犯人均以既遂论处。简单地说,对于直接实行犯而言,因其行为能够直接造成法定的犯罪结果、危险状态等的发生,对其可以比照单独犯罪的停止形态处理,即自动放弃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并能有效防止结果的发生,可以认定为中止;而对于直接实行犯之外的外围者,即组织者、帮助者或者教唆者而言,其简单地自动放弃并不能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或危险状态的出现,是不能作为中止的,而应根据实行者将该共犯行为实施到什么程度来认定。在共同犯罪中,如果一人既遂,则整体既遂;如果共同犯罪没有完成,则可能有的共犯人是未遂犯或预备犯,有的共犯人是中止犯,当然也可能均是未遂犯或预备犯或中止犯。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本题所举事例便可解决,因事例中对乙自动放弃犯罪的具体表现未描述,单纯的送医行为理论上讲与其说是自动放弃犯罪的行为,不如说是一种悔罪、行为后挽回的行为。因无法判断乙是否为故意杀人实行者,故分两种情况分析:(1)、乙作为共同犯罪人,如果其不是实行者,那么其仅自动放弃不能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出现,根本不能成立中止,犯罪最终处于何种形态,只能根据实行者将共犯行为实施到何程度来认定。此种情况下,所举事例中被害人被杀死,显然此共同犯罪既遂。无所谓中止。(2)、乙作为共同犯罪人,如果其是实行者,其自动放弃了犯罪(不知其是否真的有确实的放弃行为),那么加害行为即是由另一共犯甲实施的,此时乙有自动放弃犯罪并且送医的行为,但被害人最终还是死亡了,共同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完备已属既遂,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共同犯罪人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乙的行为不构成中止。所以,共同犯罪中,在还有其他共犯人实行犯罪的情况下,某一共犯人必须在自动放弃犯罪行为的同时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中止。否则就只能看实行共犯将犯罪进行到何种程度了。在判决时,还应相关犯罪人员认罪态度,如配合相关的案件调查的或是得到受害者的谅解时。可以减轻这类人员的判罚,判处时应积极的减轻这类人员的处罚。我国的司法部门展开相关的调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审理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上下班路上自已摔倒受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路上自已摔倒受伤属于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少年围观打架遭群殴打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确实有一部分人就是有一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在看到别人打架,争吵的时候甚至会专门的驻足和其他的行人一样进行围观。所以近日来在某地就是发生了......
·刑事案件判刑了还要赔钱吗
刑事案件判刑了还要赔钱吗一、刑事案件判刑了还要赔钱吗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
·长春市内征地补偿安置范围、标准是什么?
长春市内征地补偿安置范围、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
·第一次买房首付多少钱
第一次买房首付多少钱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
·非法集资诈骗如何告,起诉流程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炸呢,互联网虽说带来了许多的便利,可同时也让不法分子有了更多的渠道进行诈骗。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高级,诈骗分为个人诈骗和团......
·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相关规定有哪些一、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可能在很多人会有疑问,怎么借钱不还还得判刑、坐牢,有那么严重吗?法律规定,一般民间......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案件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案件解决方式是怎样的(一)协商解决双方若能就财产纠纷达成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不过能协商解决的情况很少,大部分由于财产纠纷案......
·一、关于婚前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关于婚前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
·继承人的继承权什么时候丧失?
继承人的继承权什么时候丧失?继承权丧失的情况主要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
·医院乱收费可以退钱吗?
医院乱收费可以退钱吗?一、医院乱收费可以退钱吗?医院乱收费可以要求医院退钱,医院乱收费可以可以去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如果证实确实是乱收费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