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三)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四)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五)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可能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假冒注册商标不仅仅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损害,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成立本罪,要求是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犯,若对方的商标并不属于注册商标,也就无法认定构成本罪。而现实中,有的人一方面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另一方面又有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虽然这个时候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的犯罪,但按照规定只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民的名誉权受损可以报警吗
      公民的名誉权受损可以报警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


·贪污判决书立案侦查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贪污判决书立案侦查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贪污判决书立案侦查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立案的程序:1、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么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么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的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起诉,人民法......


·一、第一法定继承人财产如何分配?
      一、第一法定继承人财产如何分配?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


·庆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庆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目前我国正大力开展农村城市化建设,因此,许多农村都有土地征收的情况。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十分重要,而土地被征收之后......


·一、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时间?离婚时一方隐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企业做的都很成功,有很多外资企业甚至都有了分公司,一个企业经营到了一定的顶峰,都会想开分公司得到更多......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男方先提出离婚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


·婚后一方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


·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
      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一、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