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是强制性规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是强制性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对于房屋租赁合同而言,房屋所有权人在租赁期内将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不当然终止,受让人应该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即新房主成为新的出租人,继受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房屋受让人不知道该租赁合同存在,该租赁关系仍能对抗受让人。三种例外情形包括:1、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有相反约定的;2、房屋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3、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拍卖过户的。二、保全的财产能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指在同一标的上同时存在财产保全和租赁,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的情形。二者效力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解决,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怎么处置,并且从“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来看,买卖的行为也是发生于后,按理说应该也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但如果这样执行,法院查封的威严则毫无是处,因此关键要看二者哪个成立在先。若租赁先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当然地适用于债权人,对债权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因为承租人在承租时并不能预见到将来租赁物会被查封。若租赁后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并不适用于债权人,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查封的目的是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承租的房子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契约,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若承租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租赁物已被查封的,则损失应当在承租人或出租人之间按照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综上所述,买卖不破租赁是日常生活中,人们遇到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其由民法典明确规定,具备强制效力。不动产因为买卖赠与过户的,受让方不得擅自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能够继续使用不动产。除非是不动产之前存在抵押或者查封的情况,这样就不能适用这个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一项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这些纠纷不仅
      在一项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这些纠纷不仅影响了项目进度,还会给公司带来不好的负面影响。所以,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就显得尤为重......


·管辖权异议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于案件的审查法院的管辖权存在质疑,可以提出申请,但是是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才可以。那么,您对......


·民事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一、民事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民事借贷纠纷会坐牢吗一、民事借贷纠纷会坐牢吗?什么情况会判刑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做伤残鉴定么?
      一、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做伤残鉴定么?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哪些?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哪些?1、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孙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孙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甲方: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终止达成如下协议:1、原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什么叫债权债务?债权和债务分别是什么?
      什么叫债权债务?债权和债务分别是什么?一、债权债务的基本含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


·未生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未生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


·一般普通扒窃罪判多久?
      一般普通扒窃罪判多久?一、一般普通扒窃罪判多久?量刑标准:(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