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绑架罪怎么判刑,绑架罪是如何量刑的

绑架属于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由此,我国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犯绑架罪怎么判刑呢?对嫌疑人、被告人来讲这是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犯绑架罪怎么判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二、绑架罪是如何量刑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1、绑架后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绑架罪系行为犯,绑架后并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也成立绑架罪既遂。但行为人绑架他人后出于悔悟或慑于法律威严等原因,未勒赎而主动放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若对此种危害性较小的行为也一律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罪刑明显不相适应,故可将其归入情节较轻的情形之一。
  2、因合法要求、利益得不到满足、保护而实施绑架人质的过激行为构成犯罪的。例如在城市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被侵害、农民工为追讨欠薪等情形下,为引起社会、政府关注和重视而绑架人质的。
  3、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行为人出于气愤、报复等原因实施绑架犯罪的。例如因婚姻、感情问题产生纠纷,感情受欺骗方出于泄愤、报复、索取赔偿等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的。由于此种犯罪有一定的起因,被害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通常发生于特定人之间,对治安秩序及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破坏较小,相比之下危害性也较小,故可认定为情节较轻。
  4、发生于亲属之间的绑架犯罪。对发生于亲属之间的绑架犯罪,若被害方在事后表示谅解被告人的,认定情节较轻有利于发挥刑罚教育、感化的功能和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5、为索取真实债务而绑架债务人,索要财物数额过大的。在行为人索要的财物数额过大而应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可结合具体案件认定是否属于情节较轻。当然,对于仅以索债为名,以并不存在的债务为借口绑架并勒索财物的,应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一般不得认定为情节较轻。
  6、行为人索取的财物数额确实较小的。对于行为人因生活所迫等原因实施绑架行为,仅勒索少量财物的,如已构成犯罪,亦可认定为情节较轻。
  行文至此,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犯绑架罪怎么判刑了吧。由于绑架罪的刑罚跨度比较大,在确定犯罪分子的具体刑期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比较大。如果涉嫌该罪,可以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争议官司该怎么打
      戴某是南京熊猫电子集团的内退职工。2001年1月,公司聘用他从事电控板技术的开发工作。2002年2月,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了戴某必须在2003年3月底前完成......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范围主要是什么
      您主要是对一些比较常见的司法鉴定的内容比较熟悉一些,比如在影视剧当中经常见到的对尸体、物证,伤情程度等这些进行司法鉴定的,可能有很多人难以想......


·一、年抚养费标准多少钱?
      一、年抚养费标准多少钱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爆炸罪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概念及其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担保合同纠纷诉讼怎么处理?
      双方为了维持彼此的贸易关系,一定会签订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也约束了双方的利益分配关系。很多时候有时候作为合同的附加条件都会有一个担保合同,担......


·写了借条但没有收到钱被起诉判决怎么办?
      1、承认借条是自己打的,但自己没有拿到钱法院判定的关键依据是法律证据,原告手里的借条就是法律证据,自己得要有没有收到所借款的证据,说明借条无效......


·分居6个月是否属于自动离婚?
      分居6个月是否属于自动离婚?一、分居6个月是否属于自动离婚?《民法典》没有自动离婚之说,也没有分居六个月就可以离婚的说法。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程......


·现行刑法对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组织、利用会道门、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处罚根据刑法第300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离婚时孩子多大有财产分配权?
      离婚时孩子多大有财产分配权?离婚时孩子不管多大都没有财产分配权,夫妻离婚说明感情已经不在了,有些人会不去顾忌过去的缘分,更加会关注自己现在的利......


·商品房三楼有土地使用证吗?
      商品房三楼有土地使用证吗?在买房时应查看该处楼房是否有土地使用证,只有同时拥有土地使用证与房屋产权证,个人的利益才能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土地证可......


·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