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村委会是有权截留土地补偿款的,但是需要召开村民会议来确定截留数额,否则属于不合法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可以要求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商议,如果村委会不同意召开村民会议的,村民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  村委会可以截留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就不能截留,且安置补助费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各级省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做了相应的规定。例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如果作为本村村民,对于征地补偿款一事一无所知,也并没有听说召开过村民会议。村委会所说的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极有可能也是不合法的。即便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截留部分补偿款,那么也不是合法的分配方案。  二、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般就是承包户。  对于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分三种情况:  第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第二,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第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这里,被征地农民应清楚安置的形式,是村集体安置还是其他单位,还是不做统一安置。另外,根据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6月26日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得截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影响吗?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影响吗?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影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影响,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双......


·童工多少岁起为法定年龄?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我国使用童工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在我国童工多少岁起,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岁的用工都属于童工。法律规定......


·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一、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离婚房屋析产要交税吗?
      离婚房屋析产要交税吗?离婚房产分割涉税问题,主要是房屋产权变更环节。按法律规定对婚后财产(房屋)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是怎么给的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是怎么给的在法律上,要是在非法用工单位有伤亡人员的,就要按规定给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


·无效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
      有时候“夫妻”在一起多年,甚至都生下了子女之后才知道原来这段婚姻在法律上面是无效的,此时依法解除了无效婚姻之后,就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作......


·停车位面积标准是多少?
      停车位面积标准是多少?停车位面积,依据停车场设计以及规划,停车场停车位分为四个等级,对于车身小于6米,车宽小于1.8米的情况,两车之间距离大于半......


·一、误工费一般是多少钱?
      一、误工费一般是多少钱一天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


·一、醉驾撞死人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撞死人量刑标准是什么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五年劳动合同工作一年违约金是多少?
      五年劳动合同工作一年违约金是多少?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zhi:“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一般行为人私造枪支怎么判刑
      由于我国对枪支的管控是比较严格的,不仅不允许公民私自持有枪支,另外也不允许未经许可而私造枪支。也就是说,对于私造枪支的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