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中止应当减免处罚吗?

犯罪中止应当减免处罚吗?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种立场,完全是出于实现刑事政策公平正义价值的考虑。既对中止犯网开一面,鼓励其及时悬崖勒马,在犯罪结果出现前放弃继续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又对那些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犯罪人保留适当处罚余地,从而避免放纵犯罪的不公正现象发生。二、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犯罪中止都不会造成什么后果,对于犯罪中止的情况,刑事政策是从轻或者减免处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选择不予起诉,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也可以作出无罪判决。当然,相比中止犯罪,如果是未遂犯,处罚相对重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鉴定了就可以申请单位赔了吗?
      工伤鉴定了就可以申请单位赔了吗?1、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


·乘客暴打司机,法律会如何处罚
      乘客暴打司机,法律会如何处罚一、乘客暴打司机,法律会如何处罚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事实了危害公......


·发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定罪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


·我国认罪认罚新政策是什么
      我国认罪认罚新政策是什么两高三部于2016年9月3日制定了认罪认罚新政策,此试点工作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展开。该办法详细说明了什么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


·一、离婚房产有贷款更名怎么办理?
      一、离婚房产有贷款更名怎么办理?离婚有房产有贷款更名的话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上写的更名。不过,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


·处理违停罚单需要带什么
      处理违停罚单需要携带:违章停车的罚单,驾驶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违停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不同路段的、不同地方,处罚也是不一样的......


·工伤认定书的样子是什么样的?
      在我们跟企业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因工作而受伤时,为了企业能赔付给我们相应的工伤赔偿金,我们就需要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鉴定是否为工伤,在劳......


·不认罪能否判处缓刑
      不认罪能否判处缓刑不认罪,是没有判决缓刑机会的。因为判决缓刑的之一就是有悔罪表现,不认罪当然不会悔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


·在我国北京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北京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自住型商品房比一般的商品房的价格要低,而且北京市发改委已经明确规定,未来北京将更多的推出一些自住型商......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虽然不是强制要求的,但是根据过去商标许可合同在履行的时候遇到的一些纠纷,现在人们已经习惯于......


·异地离婚的程序应该怎么办
      异地离婚的程序应该怎么办理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