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遗嘱真实性不确定时法院做遗嘱鉴定么?

一、遗嘱真实性不确定时法院做遗嘱鉴定么?当遗嘱的真实性受到质疑时,就需要找相关的机构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在正式鉴定后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在于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如果遗嘱的有效性受到质疑,则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鉴定处理,具体情况下还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如果鉴定后发现遗嘱不符合相关有效条件的,则不可以发生继续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信用卡盗刷警察怎么处理?
      信用卡盗刷警察怎么处理?无论被盗刷金额高低,持卡人都应该到就近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报警,报案时可以提供自行取证的信息。如果立案处理后有结果,可以......


·被逮捕了退休工资还有吗
      一、被逮捕了退休工资还有吗坐牢后没有退休工资,监察部下发的《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监发[2001]3号)规定......


·民事诉讼撤诉法条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撤诉法条都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撤诉法条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几条规定了关于申请撤回起诉的内容(一)《民事诉讼法》(1)......


·信用卡盗刷证据包括什么?
      信用卡盗刷证据包括什么?实际上,在此类案件中,应首先对信用卡是否已设置了交易密码、客户是否及时报案并有不在场证据、客户对自身信用卡信息泄露具有......


·外卖小哥被撞误工费怎么赔偿?
      外卖小哥被撞误工费怎么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


·交通事故一方拖延处理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一方拖延处理应该怎么办?交通事故一方拖延时间不愿处理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拖延不肯结案并不影响案件的处理,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归属问题。......


·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
      一、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1、不一样,有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仲裁裁决向那个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裁决向那个法院申请执行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


·买房人买房时要注意什么
      买房人买房时要注意什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约前向其收取一定费用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一种做法,并常被冠以“定金”、“订金”、“诚意金”等名称......


·一、常州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常州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3)失业保险单......


·诈骗罪证据要多少?证据包括哪些?
      近年来,电信诈骗、信用卡诈骗屡禁不止,诈骗罪的犯罪率逐年升高,诈骗罪作为一种刑事犯罪,不利于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