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解除权在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解除权在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解除权在租赁合同结束时可以行使,在我们进行租房的时候,一般是需呀签订租赁合同的,所以,在进行终止的时候,也是需要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的。在撰写的时候要注意,必须注明在签订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之后,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还要对房屋的基本信息以及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基本信息进行描述,以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的产生。二、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关系在建立之后,承租人的权益就收到买卖不破租赁关系的保护,对于任何的民事主体,在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就可以明确表示不想再继续保持租赁关系,此种情形,只要租赁合同一到期,任何一方都可以按照规定行使合同的解除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有哪些对于一个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莫过于工程质量了,一个工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那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大的,而现实生活中为了......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甲方(出让方):乡(镇)村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只有受害者自己或者其委托律师提出诉讼法院才会受理的案件,具体告诉......


·在合肥他项权办理流程是什么?
      在合肥他项权办理流程是什么一、在合肥他项权办理流程是什么?1、填写申请表。一般是抵押人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并按照相关......


·怎样理解《民事诉讼法》中的新证据
      怎样理解《民事诉讼法》中的新证据一、《证据规定》关于“新的证据”的范围界定《证据规定》第41条:“《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


·商标法改变商标颜色算侵权吗
      商标法改变商标颜色算侵权吗?改变商标颜色也算侵权,《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


·挪用公款70万免于起诉的可以性有吗?
      挪用公款70万免于起诉的可以性有吗?挪用公款七十万是不能被免于起诉;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钱全部还,也是不能判缓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检察院退侦两次的案件是不是就可以释放犯罪嫌疑人?
      一、检察院退侦两次的案件是不是就可以释放犯罪嫌疑人?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


·动产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况有哪些?
      动产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况有哪些?1.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是指在同一担保标的物上存在抵押权和质权的情形。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表现为:(1)在同一动产上先......


·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中心
      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中心,是对于在工作中受了伤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维护权益的机构,那么工伤伤残等级如何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工伤鉴定一定要在伤情稳......


·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
      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按规定,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如果有能力支付工资但不肯给,接到劳动部门决定后还是不给,一旦拖欠工资达到一定数额的,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