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一年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一年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兼职随时辞职是可以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二、做兼职要注意哪些事项?1、拒交各种名义的押金一些用人单位会要求大学生支付押金或保证金,承诺交钱就能上岗,但之后又以人员已满等各种借口要求大学生等消息,而且拒绝返还押金,最后就没有音讯了。2、不可轻信外地上岗对非法中介或私招滥雇者为外地企业或总公司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对方的口头许诺。3、不要轻信“高薪岗位”一般来说这类行业大都以高薪来吸引求职者。工种有代客泊车、导游、陪练、陪侍等,青年学生到这种场所打工,往往容易上当受骗。4、发觉被骗及时报案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赚零花钱。兼职一般不会签合同,即便是签订,也是劳务合同,兼职人员可以随时辞职,这一点和正式员工不同。另一方面,作为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兼职人员,法律赋予双方对劳务关系的解除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著作权登记前已被使用该如何处理?
      著作权登记前已被使用该如何处理?所谓著作权登记顾名思义指的是著作权人依照一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登记机关发出申请,将其作品和其权刊登记在......


·债权转让抗辩权规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抗辩权规定是什么?根据相关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


·污染环境罪的无罪辩护的策略有什么?
      污染环境罪的无罪辩护的策略有什么?一、污染环境罪的无罪辩护的策略有什么?污染环境罪的无罪辩护的策略主要有:污染环境罪有效辩护策略一、事......


·投资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投资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我国是以社会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其中包含了公司制这个规则。一般来说,公司法人就是这个公司对外和对内的负......


·建的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建的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我国的各个城市,每年都有大量的楼房处于在修建的过程中或者已经修建完成,这是由于人们的住房需求还是很大的。一般人们......


·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
      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


·家具违约金比例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吗?
      家具违约金比例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吗?家具违约金比例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饮酒后驾车处罚记6分还是12分
      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


·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哪些
      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哪些一、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哪些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1、正常途......


·医生回扣是受贿罪还是单位受贿罪?
      我们您都知道医生是一个非常好的职业,医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的地区医生也有黑暗的一面,因为在有一些地区人太多然后为了更好的进......


·法律规定上行贿的官员都怎么处理的
      一,法律规定上行贿的官员都怎么处理的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