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试用期辞职不要工资随时走可以吗?

试用期辞职不要工资随时走可以吗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试用期的期限是多久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资双方的利益。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对应关系有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离职证明的作用1、用人单位防止就业人员同时兼任两分以上工作,减少公司机密泄露的几率或其他特殊需要。2、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3、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该单位的员工,社保中心不会受理你的任何请求,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均需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起码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通知书。有社保转移单也能证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过,但离职证明主要是了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主要是担心求职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现象,如被前一家公司开除或辞退的话,则一般是不会帮你开立证明的。所以有一个就最好了,说明你曾在工作中能力被得到认可。辞职可以说在每个人的人生中都能经历,有的人经历很多次,不可以说不好。不管是小公司还是大公司,劳动者辞职的时候,一定要提前给用人单位打招呼,一来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及时补充人手和工作交接,二来是为了给自己下家公司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收购资产成功能涨吗?
      收购资产成功能涨吗?随着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资产收购成为了企业整合优质资源的有效方式。顾名思义,资产收购,是指一家公司以有偿对价取得另外一家......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一、医疗纠纷途径方法(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


·兼职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存在吗?
      兼职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存在吗?1、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夫妻财产约定代替遗嘱有效吗
      夫妻财产约定代替遗嘱有效吗一、夫妻财产约定代替遗嘱有效吗?夫妻财产约定代替遗嘱的行为肯定是无效的,因为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夫妻财产约定不......


·注册资本金可以使用吗
      我们都知道,一家公司或企业要成立,需要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金。比如说,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需要3万元人民币,个人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10万以上人民......


·贷款还清他项权证没了该怎样注消抵押?
      贷款还清他项权证没了该怎样注消抵押?他项权证是为了确保债权人资金安全,保证购房者及时返还贷款而存在的。有他项权证才能在还清贷款之后及时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的可从轻减轻处罚。《刑法》第......


·起诉离婚先去民政局吗?
      我国的离婚率一直比较高,这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起诉离婚的程序法律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普通民众对此并不是很了解。因此,有人会问起诉离婚先......


·长沙市工业企业改制是什么?
      长沙市工业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工企业的改革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企业想要更好的发展势必要融入时下的群体中,但是对于企业的负责......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满足什么条件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


·一、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不可以?
      一、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不可以?可以的,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民法典》(自2021年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