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法拍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情形是怎样的?

一、法拍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情形是怎样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在租赁之前已经办理了抵押手续的房屋是可以被法院拍卖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二、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1、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该规定即充分体现租赁合同的物权化特点,也可称为买卖不破租赁。2、物权是对物的直接管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最典型的物权是所有权,此外还包括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典权等。所谓租赁权的物权化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可以对抗第三人,即使第三人是该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享有其他物权的人。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时,设定在租赁物上的租赁合同仍然存在,并且该合同继续约束第三人。也就是说,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无须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受让人在受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就与承租人产生了租赁合同关系,成为一个新的出租人,继承原出租人的权利义务。3、买卖不破租赁并不局限于出租人出售租赁物的行为,还应包括租赁物赠与、抵押、互易或作为投资等,这些行为都会涉及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同样适用该原则。若是在房屋被租赁出去之前,已经被房屋的所有人办理了抵押手续,并且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比价长,那么有可能会导致在租赁合同还没有结束时,房屋的抵押期限届到了。若此时相关民事主体提出房屋拍卖的请求,此时租赁人的权益并不能得到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二、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期间至评残前由用人单位支付,评残后由基金支付;三、交通食宿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


·新刑诉法7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每一章节每一法条所针对的具体事物都不相同。就比如平时您在影视剧当中能够见到的公安机关办案时候的一些侦查手段,都在我国新的刑......


·婚姻起诉财产分配得做法是什么?
      婚姻起诉财产分配得做法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


·本人不是股东想个人放弃公司法人代表如何做?
      本人不是股东想个人放弃公司法人代表如何做?这就要看你们公司章程中这么定义终止公司法人的条款了。一般公司法人是有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需要超过66%(......


·商品房过户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商品房过户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商品房过户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是二手房的话,须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先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


·交通事故扣驾照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处罚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扣驾照,扣驾照需要符合法定情形,那交通事故扣驾照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既然是扣驾照,那么肯定有一定的时间,此时交......


·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定是什么?
      目前我国在他项权证的这一块主要是针对土地产权的相关限制,而且通常在抵押权力当中,现在有关机构都是要有他项权证才会放款的。如今申请房贷跟他项权......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毁约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毁约吗?房屋租赁合同是不能毁约,对于毁约者肯定要承担赔偿的责任;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
      发生交通事故是我们身边经常有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要害怕积极报警配合处理也是不会有什么处罚的,很多人对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有疑问,我们......


·一、农村的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一、农村的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农村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位于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