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账单能中断诉讼时效吗?

对账单能中断诉讼时效吗?可以,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诉讼时效中断一般是由于当事人的行为所引起的,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等引起的,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的中止只能出现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并且在中止事由消灭以后才能继续计算诉讼时效,而不是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妨害民事诉讼罚款、处罚规定是什么
      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主观故意,采取一些手段破坏庭审秩序、影响民事活动的进行,对法庭纪律或者法院工作产生一定影响的行为。认定为妨......


·打架把人家砍伤了会挨关多久
      打架把人家砍伤了会挨关多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有先后顺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有先后顺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是有先后顺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终止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


·私闯民宅属于刑法吗可以打他吗
      一、私闯民宅属于刑法吗属于,私闯民宅属于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砸毁院子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视情节判定刑罚,属......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会被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会被判刑吗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


·新刑法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怎么判?
      新刑法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怎么判?新刑法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办理商标续展?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办理商标续展?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提交申请的书件,缴纳续展规费。(一)准备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1......


·教师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各职业员工在受到工伤以后都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得到赔偿,教师工伤认定程序与其他职业没有什么不同,都需要经历申请受理和审查,即我们需要了解工伤认定......


·请人代班出现事故算不算工伤?
      请人代班出现事故算不算工伤?劳动者帮人代班,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