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自书遗嘱笔迹时间长短能鉴定吗?

自书遗嘱笔迹时间长短能鉴定吗不能,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精确程度,在咱国家现有技术下无法特别精确。另外,影响因素主要存在以下方面:1.存在时间。笔记形成的时间长短影响鉴定的精确度:形成存在的时间越长,鉴定精确度可能更弱,产生的误差会更大;2.鉴定方法。鉴定方法的不同,也会对鉴定精度产生影响。不同的书写笔记会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因而也会有不同的精确度。3.定材料的损坏程度。鉴定材料损坏的越严重,会产生越差的精确度。二、鉴定笔迹时间的含义笔迹时间鉴定属于司法鉴定之中物证鉴定之中的一种。是属于文书类司法鉴定下的一种种类。笔迹时间鉴定与笔迹鉴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笔迹鉴定是根据书写者笔迹的特点,如笔顺、连笔、转折、搭配比例等等,来分析判断书写者是谁。它依据的是书写者的书写动作习惯。而“笔迹时间鉴定”,在业内的正确称谓是“书写时间鉴定”。它不但可以鉴定出手写笔迹的产生时间,还能鉴定出打印文书的产生时间。书写时间鉴定依据的是构成文字的有色颜料,比如圆珠笔油、钢笔水、印泥、复印墨粉等等。这些有色颜料在纸张上形成文字以后,会随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依据一定的规律,就能分析这种变化经历了多长的时间,从而推测出笔迹的产生时间。三、鉴定笔迹时间的效力虽然在实务之中,有许多的司法鉴定机构在其官方网站页面的内容之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对笔迹时间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应当说这些司法机构都是具有合格条件成立的,但是由于笔迹时间鉴定的审查和检验技术并没有完全突破,使得笔迹时间鉴定的结果并不具有必然的确定性。即便是面对同一份样本材料,不同的鉴定机构也可能做出不同的司法鉴定结果。差异性的司法鉴定结果使得庭审过程中法官无法采纳。在一些实际的案子之中,法官是否必然采用笔迹时间的司法鉴定结果是不确定的。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是成年人都有权力对自己的财产用遗嘱的形式进行分割。自书遗嘱比较简单,只要格式内容对,然后再有俩个以上的见证人,就是一个有效合法的遗嘱,并且还不需要找律师,这样可以省去一笔律师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您都知道,我国保护注册商标,当然注册商标也是可以由商标的所有权人交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当......


·山东信息公开办法具体有哪些内容
      山东信息公开办法具体有哪些内容我们知道,我国的各级政府是有进行信息公开的义务的,如今人们的维权意识是在逐年提高,很多人都会关注当地政府公开......


·离婚后财产风险代理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
      离婚后财产风险代理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需要的律师人数与律师的个人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


·关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解释是什么?
      我们通过工作提高自己的积蓄,将存款交由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管理,还能挣取一点利润,但是会出现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的现象,擅自挪用客户资金,造......


·一、投保人去世以后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一、投保人去世以后保险金属于遗产吗?投保人去世以后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一、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能否单方质押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能否单方质押?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不能单方质押,《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


·备案依据:
      备案依据:《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制度》。二、备案条件:市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阿市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抢劫罪多少条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前者的暴力程度比较高,同时作用于被害人,而后者虽然也有一定的暴力行为,但程度不高另外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因......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一、“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要想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费,首先要......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一、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就写明婚姻自由。老年人同样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